返回第223章 个人魅力  我在中世纪砍头二十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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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泰尼奇怪:“怎么吃不消?拉雅小姐明显在掀桌子!”

“我不知道塔木堡村庄被劫掠的事,是怎么一回事。但你别忘了,拉雅小姐和拉雅骑士在阿尔斯通镇的所作所为。”

“什么意思?”

“他们明明攻破了阿尔斯通镇,却没劫掠人民,只是以劫掠伯爵领地的罪名,处死安古斯。那个时候,拥有足够兵力的拉雅骑士,就算他不亲自出马,安排人手外出袭击你们唐斯兄弟三人的村庄,也足够在你们没彻底反应过来前,取你们的脑袋!”

罗比恩轻敲桌子,让泰尼注意思考。

“但拉雅小姐和拉雅骑士都没这么做,他们是怎么做的?”

泰尼愣神:“他们...写信给我们兄弟三人,让我们带领部队前往阿尔斯通镇缴械投降认罪...”

“唐斯,如果你是拉雅骑士,在你已经攻破阿尔斯通镇,且拥有充足兵力的情况下,能让你不选择接着出兵袭击唐斯兄弟三人的理由,是什么?”

泰尼不确定道:“因为...谬论和名声?”

“大概。”罗比恩也不是特别肯定,但他觉得没错:“拉雅小姐是圣教圣女,她是不可能劫掠人民的,就算要劫掠,也不可能劫掠自己伯爵领的人民。拉雅小姐给唐斯家族定的罪名,本质上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单纯依靠的,就是拉雅小姐的片面之语,可伯爵领没人敢反驳她。”

这就是菲儿拥有的身份使然。

向来都是谁主张谁举证。

但这话放在菲儿身上是没用的。

她说你有错,那你就是有错了。

如果你想证明自己没错,那你得自己找证据证明自己没错。

这种情况放在现代是很离谱的。

但放在中世纪,却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从拉雅骑士写信给你们三天时间,让你们唐斯兄弟前往阿尔斯通镇缴械投降,目的大概是为了保护自己袭击阿尔斯通镇这件事。”

“只要我和兄弟们真去阿尔斯通镇认罪,就直接代表拉雅小姐没做错了...代表她烧死我的哥哥安古斯,烧死我的妹妹让那,烧死我的家人,都是没错的...”

罗比恩点头:“对了,所以拉雅小姐在你眼里,看似是在掀桌子,但其实不然,她更想合理的占有阿尔斯通镇,她不怕你们唐斯兄弟三人逃跑,因为她觉得现在没人敢触她的霉头,认为她手里的拉雅骑士,足够让伯爵领的贵族恐惧。”

“但可惜,莪博德不怕她拉雅,她们是陷害逼死先王的凶手!我不会向她们低头的,所以她怎么都想不到,我会收留你。”

泰尼对于罗比恩的说法,顿感信服,因为这完全能自圆其说。

本身菲儿不劫掠人民、没有俘虏这件事,就够让人奇怪。

再加上前面徐思灵写信给他们兄弟三人,让他们认罪过来缴械。

他们当时只顾着收拾行李逃命,根本没认真想这件事。

例如三天前的徐思灵,完全可以派出部队,直接兵分三路,袭击他们唐斯兄弟三人,简直是一抓一个准,逃都没得逃。

但徐思灵没有这么做,而是用羞辱和胁迫的信,逼他们唐斯兄弟认罪...

甚至也不害怕他们会逃跑。

泰尼现在顺着罗比恩的猜想,认真思考起来,越想越觉得罗比恩说的对。

泰尼:“按照博德大人的说法,为什么拉雅骑士不带拉雅小姐的部队来德拉米斯堡,而是只带自己的部队过来,这就完全说得通了!”

罗比恩点头:“没错。拉雅小姐在乎名声,拉雅骑士就算再能代表拉雅小姐,但为了顾虑名声问题,也不能让拉雅骑士随意带着自己的部队到处乱跑,所以只能让拉雅骑士打头阵。”

泰尼:“拉雅骑士在博德大人这吃了瘪,回到阿尔斯通镇喊人攻城,也需要时间,尤其拉雅小姐还要顾虑攻城持久战造成的不好谬论,所以博德大人才这么自信。”

“唐斯,你说得没错,比你哥哥安古斯要聪明多了。”罗比恩微眯眼,“我一直忠于王室,约翰准备册封为王,他身为未来的国王,可以不在意唐斯家族的死活,但却不能不在乎我的死活。”

“可是约翰的儿子查理,在拉雅骑士手里,约翰真的会出言阻止这种事吗?”

罗比恩对于这件事很有信心:“至少会发表些简单言论,阻止拉雅小姐的所做作为,如果只是因为约翰这点言论,就会置查理为险境,那只能说拉雅小姐的格局太小。只要约翰出言阻拦,到时候站在我这边的,就将会是整个王国的贵族。”

“博德大人真厉害!我佩服!”

泰尼此时真的服气,觉得眼前的罗比恩既聪明又有实力,比自己比哥哥安古斯都强太多。

罗比恩被吹嘘得也很舒服:“在乎名声的拉雅小姐,就算攻城也难以维持住,我们要做的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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