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贪腐枉法,日讲太甲  万历明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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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年少,要他每辅佐。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不许皇帝主管,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便著回籍闲住,不许停留。”——《明神宗实录》

注3:1571年(隆庆五年),每官每年官俸:206石,彼时的米价为:0.6两/石,实发不足四成。

陈广桂著:《中国财政供养率问题的初步研究》,刊载于《当代经济科学》,2003年7月。

吴建华著:《明代官冗与官缺研究》,厦门大学,2001年博士论文,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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