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烦啊!”
林庄庄感觉,她有很多事情想做。
但在开始之前,她又下意识地否定。
以至于,还没开始努力,就已经放弃、躺平。
这和林庄庄本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懒和不自信,是同时刻在骨子里的。
现代人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很难用某一个准确的标签去定义某个人。人是复杂而多面的,但懒,是贯穿生命的!
只要找到借口不去做,就不用担心后果,不用纠结会遇到哪些困难,不用费尽心思去解决。
她对于自己最准确的认知就是,她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她并非什么特别优秀的人物。
她喜欢看小说,是因为小说里面的主角,总能活出精彩的人生。
她喜欢写小说,是因为小说只是文字,过不好还可以开下一本。
她经常对学生说,学校里面有两种学生最快乐。一种是只想学习的,一种是只想玩的。
最痛苦的,就是又想玩又想学的。
玩也不敢尽兴,学也不能尽心。
很遗憾,在学生时代,她就是最痛苦的那种学生。
想学习,但动力不足。想玩,但被心虚所累。
毕业这么久,她还是老样子。
当学生时,同学觉得她很可靠,当老师时,同事觉得她脾气好。
其实,不传播八卦是因为她懒,不和人争执是因为她懒,不反抗斗争是因为她懒。
每适应一个环境,她都希望,能够保持现状。
保持现状就是最好的状态。
除非情绪特别大,她才会做一些“异常”的事情。
但事后,她又会反思自己,是不是不该那样做……
“老师,你烦什么?”
不知道什么时候,王子建来到池塘边,坐在王子祥之前带过来的躺椅上。
林庄庄也从躺椅上坐起来。
明明王子建是她的学生,也是她的儿子。但现在,她总是下意识地把对方当作一个真正的大人。
事实上,她不敢问,这几年,这个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宁愿插科打诨,当作他还是现代社会,那个只需要努力学习,不需要管任何事的小男孩。
她也不敢去深想,除了王子建之外,还有多少人,在大周朝,被迫长大。
“我可能,算是会一点医学相关的东西。”
林庄庄把自己的烦恼倾诉出来:“会,但不多。就纯背诵,基本上不理解的那种,而且背不全,很多都不记得……”
“我不知道,这些东西有没有意义,要不要把它们搞出来?”
“我怕弄不好,反而害人!”
“但什么都不做,又有种负罪感,仿佛我要是做了什么,就能起到一些效果。”
“大概类似于,明明上课的作用不大,但不给你们上课,又感觉自己有罪?”
教不好,也有罪。
“先做呗。”
王子建反而比林庄庄想得开:“老师,趁你还记得,把你知道的东西都记录下来。”
“你是怕我老年痴呆?”林庄庄问。
王子建:……
“不是!”
他解释:“我来这里快三年了。说实话,老师,要不是王子祥和季黎他们的存在,很多时候,我都会忘记,我本来是中国的一名高中生。”
“而且,随着我在这里生活的时间慢慢变长,我的脑子里填满了这里的记忆,以前的很多东西,印象都越来越模糊。”
“趁着你刚来,你把自己记得的东西记下来。我怕时间长了,你也会慢慢忘记。”
王子建说的这些,林庄庄自己都想过。或许,她只是缺少一个说服她的人,或者说,缺少一个推她一把的人。
“那我就先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以后,再找人慢慢去验证。如果对这个时代有所帮助最好,如果一点儿帮助都没有……”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庄庄终于下定决心要努力。
然后,卡在了第一步。
她不会用毛笔写字。
说不会,或许也不准确。只要是会写字的人,拿起毛笔,总能描摹出字的形状。
但……
“这竹片也太窄了吧?”
书房里,林庄庄拿着毛笔,感觉手里的毛笔笔锋,比女人的心还难把握。随随便便写几笔,字就超出了竹片的限制。
“我后悔啊!”
林庄庄意识到,人生的每一步,都必须脚踏实地的走。
她小学三年级时,不该因为偷懒,就把练软笔字的册子藏在席子下面,假装遗失。
如果从那时候就开始好好练字,现在,她应该能够写一手非常漂亮的毛笔字吧?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