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治国之道,应以开放之心,兼听则明,广纳百家之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成一国之制。”
听到这,仲平有些明白了,但也只明白一点。
吕不韦说的还是太少,更多的内容,估计全在《吕氏春秋》上面,但听这些,仲平也能管中窥豹。
商鞅的治国方案,讲究的就是依法治国,严法治国,刑法治国。
讲究的就是范天下不一而归一。
法不严,不能治国,法不密,不能治民。
所以,商鞅制定的法,是随着等级上升的,第一次犯,可能惩罚很小,但第二次犯,估计就要人命,犯的罪小,惩罚小,犯的罪大,惩罚大。
不仅如此,商鞅制定的法,管的还非常宽,非常密。
碰见不平之事不去帮忙,要罚钱。
路上乱丢垃圾被人举报,要罚钱。
种地不认真,要罚钱。
干活不卖力,要罚钱。
各种各样,只要可以惩罚的事情,商鞅基本都制定了下来。
商鞅之法传遍秦地,已经融入秦地,秦人已经被迫适应。
可那些刚刚成为秦国百姓的六国之人,碰到管的这么宽、管的这么细的法,可不得造反吗?
即便没有陈胜,估计也会出现王胜李胜。
这就是不知变通,墨守成规的后果。
而吕不韦的思想,便是改变商鞅的只‘依法治国’思想。
除了依法治国,还要有人治,还要学会变通,法要变通,治国更要变通。
法治的‘法’为更改商鞅制定的法,人治的‘人(仁)’为吸取各种思想的精髓,之后,两种手段揉搓,将秦国彻底变成人治、法治皆有的国家。
这就是吕不韦真正的思想。
如果这些还不明白,那就换一种简约的说法。
例如,庭审的时候,不私下庭审,而是公开庭审,让世人根据这个人犯下的罪行,在列出的法令上,让世人挑选一个,进行惩罚治罪。
大概就是这样。
人治与法治并存。
不愧是杂家,确实是广纳百川。
法家竟然还能跟人治融合在一起,这个确确实实没想到过。
吕不韦的思想,放在这个时代,属实有点超纲。
仲平心中颇为感慨。
不过,细细一想,好像也很正常。
战国,本来就是百家争鸣的时代,谁敢说法家就一定对?谁敢说儒家就一定对?
没人敢确定。
秦国体内,同样也有儒、道、墨多家思想并存。
不然,扶苏的老师为什么是儒学大家?
心中感慨几声,仲平沉声说道:
“吕相,老子曾言,治大国如烹小鲜,调和诸味,宜有度,不可偏废,非徒取长而能安国宁民,必须审慎斟酌,方能无往而不利。”
“若一味求全皆存,不审时度势,虽广取所长,却难逃矛盾之困。”
仲平的话说的很清楚,吕不韦也是全部听明白。
仲平这是在说,他的这种治国方略,看似是广取所长,实则是内藏纷争,矛盾重重。
人治与法治,不可能并存!
两者之间,只能存在一个。
不过,仲平虽然指出毛病,但吕不韦却是略微一笑,说道:
“御史,今日不谈对错,只谈思想,我之志向,我之思想已经谈完,不知御史志向,御史思想为何?”
仲平看着吕不韦良久,突然笑了一声:
“吕相真的要听?”
“为何不能听?”
“好,既如此,那平就说一说平之思想。”
“愿闻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