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
“哥哥,我好孤独啊。”
“哥哥,外面好多人啊。”
轻声的呼唤回荡在耳侧。
男人惊慌失措,很想愤怒的大喊,叫谁哥哥呢!
我可是一个孤儿!
然而,当他张开口的时候,说出的话却截然不同。
“不用害怕,康斯坦丁,我们只是马上要死了而已。”
“死亡并不可怕,只不过是一场长眠罢了。”
哦!
见鬼!
死怎么可能不可怕!
“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前行,不如安然沉睡,直到醒来。”
“哥哥......如果到了可以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
该死,你们是什么食人族的人么?
怎么动不动就要吃掉的。
男人很想吐槽,但心间却是莫名地泛起一抹苦涩。
“会的,那时候,你将和我一起,君临世界!”
入眼所见,到处都是燃烧的火焰。
高亢的号角声回荡着。
训练有素的军队列成方阵,朝着前方冲锋,却在眨眼之间,被一团火焰焚尽。
遍地枯骨,死亡的气息在上空盘旋,久久未曾消散。
“哈!”
男人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双瞪大了的眼中,满是惊恐。
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珠落下。
“见鬼,这是又做噩梦了?”
男人看着熟悉的房间,低声自语了一句。
罗纳德·唐,熟人叫他老唐。
是一名居住在布鲁克林区的华裔。
此时的老唐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床单,沉默良久。
片刻之后,才有些愤然的开口。
“果然,当初那个任务我就不该接!”
对于前段时间的任务,老唐还心中带着几分怨气。
那是一个入侵的任务。
以老唐多年的丰富经验,他自觉自己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但谁知道碰到一个怪人。
好像是什么神枪手,指哪儿打哪儿。
一起的十几个人,群殴一个人,还是都拿的有枪的情况下,结果居然没有打过对面一个人!
之后自己便是被那个一头金发的家伙打中,昏迷了过去。
后面醒来的时候,就是在山下的一个小旅馆里了。
任务,居然还被算成功了,这倒是有些意外之喜。
然而,自从回来之后,老唐就过上了难受的生活。
每天晚上,只要自己一睡着,就会做噩梦。
梦里面,总是会有一个有些孱弱的声音,轻声在自己耳边呢喃。
喊着自己哥哥。
之后就会看见惨烈的场景。
每天都是如此,无一例外。
如此不佳的状态,也导致他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办法去出任务了。
去卫生间,将自己稍微打理了一番之后,老唐走出了家门。
他所居住的地区是在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穷人区里。
这里鱼龙混杂,倒是很适合工作性质复杂的他。
房门咔吱咔吱的声音响起,清脆的脚步声紧随而来。
老唐抬头,正好看见对面的门也打开了。
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的少年,从门里走了出来。
少年的穿着非常的朴素。
看起来不过几十块的衣服,黑色的裤子。
最贵的,应该是那双耐克的运动鞋。
还挺不错,是去年的秋季款。
浑身上下,加起来应该不超过500块钱。
属于是在这穷人区里,都懒得去抢的那种类型。
但与之相反,这名少年的精气神倒是挺足的。
样貌也十分的帅气。
哪怕是这贫穷的穿着,也遮掩不住的帅气。
这样子,去当鸭子,一定很赚钱吧。
老唐不由地想到。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少年突然的开口拉回了老唐的思绪。
“没没没。”
“只是感觉,你好像有些面生啊。”
老唐摆了摆手。
“哦,我还以为啥呢。”
少年也是松了口气,开口解释道。
“我其实也是刚刚搬过来的。”
“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昨晚才刚刚搬完家。”
“说起来,我们现在就是邻居了呢。”
少年露出了一抹腼腆的笑容,对着老唐伸出了手。
“哦哦,你好你好。”
老唐有些木楞地回握住了少年的手,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