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联合企划  谁做游戏会亏钱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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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下一张的图片画风陡然一变。

从成熟恐怖变得清新可爱。

仿佛从童年王道热血漫里走出的主角,身边围绕着无数形态各异的宠物小精灵。

《幻梦宠兽》的情况,虽然很像前世《精灵宝可梦》和《幻兽帕鲁》。

但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

《幻梦宠兽》所讲述的故事和《精灵宝可梦》并不相同,画风差异也是极大。

可以说除了收服精灵幻兽进行回合制作战外,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关联。

众所周知。

游戏玩法不受版权保护,《精灵宝可梦》的玩法和《幻梦宠兽》也并没有什么关系。

画面风格再不一样的话。

就算这个世界对于版权保护的执行更加严格,sp社也很难找到起诉《精灵宝可梦》的点。

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他们陷入前世《幻兽帕鲁》的窘境。

当然,这不是说完全没有风险。

只要对方想起诉你,总能找到理由。

虽然存在风险,但还是让陈歌看到复刻《精灵宝可梦》这一童年经典的机会。

“王道路线的运作方式一目了然,但并不是没有风险。”

陈歌详细解释道:

“首先是全年龄向的动画剧情,能否吸引主力的游戏消费群体。”

“时代所限。”

“我们无法完全复制《幻梦宠兽》的成功路线,用十多年去一步步布局,等待这批孩子长大了再制作游戏。”

“其次,固然《精灵宝可梦》和《幻梦宠兽》之间有着诸多不同,但上线后还是一定会有粉丝攻击这一点。”

“到时我们或许会陷入舆论和版权风波。”

陈歌关闭大屏幕投影,两只手按在桌子上:

“以上两个企划案,就是我们接下来需要讨论的问题。”

……

作者的话:

大家可以把支持的想法打在评论区

支持《我有一个冒险屋》的打1

支持《精灵宝可梦》的打2

我会根据大家的决定调整剧情。

这也算我的一点点尝试吧,只是单纯的复制游戏没什么意思,如果大家喜欢的话,我会在之后的故事中更多加入这种网文改游戏的尝试。

将大家喜欢的网文改编成耳熟能详游戏,尝试用游戏文的方式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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