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9章 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  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宫九左手不住颤抖。

他已经按捺不住心头的兴奋。

萧思衡身上散溢出来的,充满野性和血腥的气机,征战沙场的凶煞,身经百战的狂妄,让宫九欲罢不能。

若非现在处在众目睽睽之下,恐怕宫九已经要与萧思衡生死决斗。

宫九迫切想要杀死萧思衡,或者被萧思衡杀死,最好死的惨烈一些,就像有关萧思衡的卷宗描述的那样,被萧思衡杀掉的人,要么筋骨尽断,要么被轰成齑粉,很少有人能保留全尸。

杀掉萧思衡,肯定很有意思!

被萧思衡杀掉,也非常有意思!

宫九内心的癫狂即将压抑不住,只得弹震收在衣袖中的左手,把三根钢针插入手臂,感受着手臂的痛感,宫九的欲念得到缓解,快速恢复平静。

这是宫九最大的两种爱好。

一、极端的自恋。

二、极端的毁灭欲望。

自恋,让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完美无瑕的人,他会在寂静无人的黑夜对着镜子欣赏自己,持续数个时辰。

毁灭,让他迫切希望毁掉世间最大的美好,巧的是,在宫九心中,那个人就是自己,因此,他喜欢折磨自己,精神越是亢奋,越难以压制欲望。

宫九喜欢让人用钢针扎自己,用皮鞭抽打自己,打的鲜血淋漓,遭受深入骨髓的痛苦,以此来发泄欲念。

原本做这件事的是小公子。

可惜,西域铸剑城之战,小公子被邀月击杀,隐形岛其余那些人,在宫九眼中都是蝼蚁,都是渣滓,不配触碰自己的身体,欲望一直都被压抑。

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依偎在与母亲样貌相似的女杀手江沙曼怀中,才能稍稍缓解,否则他早已癫狂。

他就像是一只关在笼子的凶兽,开启笼子的钥匙在自己手中,一旦他压制不住癫狂,就会变为杀戮魔头。

一路狂杀,直到杀死自己为止。

萧思衡没有继续刺激宫九,悄然收起自身气机,杀气煞气一消而散,从征战沙场的猛将,变成文弱书生。

如果不认识萧思衡,看到萧思衡如今的姿态,肯定会把萧思衡误认为学识渊博的秀才、深山修道的道士。

在军营中,就是主簿或者军师。

山高海阔,逍遥自在,无拘无束。

这种独特的温润气机,既让宫九感觉到平静,又能让他更加戒备。

“早就听闻九公子温润如玉,堪比小李探花、花满楼,今日得见,公子果然名不虚传,足以与江枫媲美。”

萧思衡不着痕迹的发动挑衅。

这些话听起来都是好话,李寻欢和花满楼是江湖有名的贵公子,江枫是江湖第一美男子,貌比潘安宋玉。

如果有人这么夸赞萧思衡,萧思衡肯定会很高兴,比如——当初被邀月怜星捡回去,就是因为容貌英俊。

老娘是静斋仙子,如果她当初没有坠入爱河,就是江湖第一美人,如此优秀的基因,容貌英俊理所当然。

萧思衡对此非常坦然。

虽然咱不靠脸吃饭,但如果有人夸自己长得帅,绝对是一件好事。

宫九却不这么觉得。

在宫九心目中,自己是世上最完美的男人,当萧思衡把他与李寻欢、花满楼做比对,并暗戳戳表示,他的容貌体态不如江枫时,内心多有愤怒。

“萧大侠勇武不凡,不亚乃祖。”

“一般般吧,比我爷爷差远了。”

“哦?萧大侠未免太谦虚了。”

“我爷爷在千军万马中生擒辽国叛军首领楚王,我二爷爷三爷爷曾在辽国铁骑包围下生擒辽国皇帝耶律洪基,辽国铁骑战力,远远强于权力帮。

双方差距,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在这等情况下,我既不能生擒柳随风宋士骏,也不能生擒李沉舟。

比起我家长辈,确实多有不如。

惭愧,真是惭愧!”

萧思衡面上露出几分羞惭之色。

宫九:(⊙﹏⊙)

宫九并不是擅长辩论的人,与口齿凌厉的萧思衡相比,显得笨口拙舌,因为他太极端,各方面都很极端。

长板特别长,短板特别短。

宫九的优点极为明显,缺点同样极为明显,辩论就是宫九的缺点。

好在,现在不是辩论,他现在的身份是太平王的儿子,是来接待江湖中的英雄豪杰的,表现出善意即可。

寒暄数句,宫九去找萧秋水。

他……忍住了!

萧思衡心中暗暗有些惊讶。

不愧是“骆驼的忍耐”,宫九的忍耐能力,果然不是常人可比,似乎随时可能爆发,又似乎永远不爆发。

看着宫九的背影,怜星问道:“官人似乎对九公子有几分敌意。”

萧思衡


加入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