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
当然,事实上参与械斗的,绝不止这么些人,但苟政总不能将所有参与者都斩杀了吧!就是苟威、孙万东二人肯,苟政都未必舍得,二人部下,可都是苟军精卒。
惩处杀人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以儆效尤,震慑三军,才是目的。因此,经过讨论,苟政决定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将有明确参与械斗证据的军官、士卒抓起来,军法处置。
而什么是明确的证据,自然是那些因械斗互殴造成的伤员。对于苟政的最终决定,孙万东与苟威都做了挽回的努力,比如希望苟政能够法外开恩,再不济,将这些人用做下一场战事的敢死队。
但两人的请求,都被苟政严词拒绝了,并且以一句“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作为决绝态度的宣言。
河滩上,长鞭破空的声响很明显,风声都吹不散,却是孙万东与苟威,裸着上身跪着,陈晃与苟安,作为行刑者,正挥舞着鞭子,抽打在二人背上。
很难说清二人有没有留力,但在三军将士的眼中,孙万东、苟威这两名苟军著名战将,正接受着军法处置,承受着御下不严的苦果。
“启禀主公,执刑已毕!”二十鞭落,苟安向站在临时搭建的一座木台上的苟政道。
“带下去,治伤!”苟政面上毫无动容,只是摆摆手。
孙、苟的亲兵,立刻去扶二人,但都被推开了,冷冷地看了苟政一眼,然后缓缓站到一旁,默默等待观刑。
“启禀主公,一百一十三名罪卒,悉数验明正身!”这个时候,丁良奔来,高声道。
挥了挥手,苟政上前一步,似乎想让三军把他看得更清楚些。环视一圈,众目睽睽之下,苟政鼓足气力,几乎以一种嘶吼的嗓音,高呼道:
“将士们!兄弟们!
而今,我等已成残寇,天下人眼中的流贼,羯赵朝廷视为余孽,亟欲除之而后快!前路维艰,步步凶机!但我苟政,绝不甘心,绝不甘做道左遗尸,孤魂野鬼!
苟政不甘,尔等甘愿与否?”
“不甘!不甘!不甘!”在一群“托”的带领下,诸部将士,齐声怒吼,三声喊罢,河滩上的氛围更加肃杀了!
而苟政的演讲,还在继续:“今欲争命,唯有上下同仇,三军用命,我每一将士、部卒,都当同心同德,腹背交托,都当千人一念、众志成城!
此113人,先违军令,乱我军纪,后启事端,械斗互殴,害我弟兄性命,坏我袍泽之谊!
似此等人,勇于私怨,乐于私斗,纵然再勇悍,也是部曲毒瘤,是三军之耻!今日在此,当着众军之面,将其以军法处置,万望将士兄弟,引以为戒,勿再仿效!
自此以后,再敢违我军令,坏我军法,乱我军心者,误我三军生死前途者,斩!”
随着苟政“斩”字音落,河滩上,负责执刑丁良立刻举起了小旗,口中高呼:“举刀!”
刀与鞘的摩擦声密集响起,一把把铁刀竖起,在阳光反射下发出夺目的寒光。
“行刑!”
执刑的都是苟政的亲兵部卒,命令下达,没有丝毫犹豫,齐齐斩下。这一斩,鲜血喷溅,震慑三军的同时,也将苟军的军纪军法,以一种深刻的方式,斩出来了,真正开始深入军心。
同时,以一种铁血的姿态,通过这样一场公开处刑,苟政的权威,也得到进一步的树立,包括那些对苟政印象并不是那么深刻的孙部将士,再不敢小瞧苟政这个主帅。
当然,在立威的同时,对“大阳冲突”,苟政还是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孙、苟之争,本质上还是苟姓与外姓部曲间矛盾的一次爆发。
孙万东与孙部,因为更为骄悍,实力强大,因而敢于亮剑。苟政能够携大势大义,压服二部,以严刑惩戒,震慑三军,树立军威,但是,对于这根本上的矛盾,却很难轻松解决。
甚至,经过此次变故,苟与非苟之间的隔阂,是呈加深趋势的,这也引起了苟政的高度重视。
(第一卷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