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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要在十二月中旬前做好一切,送至内阁。
由内阁将审核结果、在年前下发到相应的官员手中。
若有官员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服,可以举报给锦衣卫和吏部。
由锦衣卫和吏部再次审核。
如果双方的审核结果不同,那就要调查都察院审核此官员的人了。
这是对都察院的一种监督、压力,也是必要的制衡。
(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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