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好莱坞电影公司最重要的摇钱树。
重要性甚至不亚于电影票房。
在好莱坞的分账体系中,录像带的分账被电影公司牢牢把持,即使有大咖主创们参与利润分配,总会被好莱坞六大复杂的会计体系隐藏住真实收入。
他们会把录像带收入的80%计提营销成本,用来支付生产、包装、仓储和发行运输等,用合规合法的办法只给导演、演员、编剧等分配者留下20%。
但是阿汤哥和派拉蒙签的这份合同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拿的是成本核算计提之前的22%!
换句话说,别的演员拿的是20%*10%,最终是2%的录像带利润分红。
他是22%,十倍多于前者。
派拉蒙也是六大之一,按理说不会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这个合同的签订有一定的历史原因。
汤姆克鲁斯和派拉蒙的合作很早,在1996年第一部《碟中谍》上映前,北美的录像带收益还没有显著的增长。
派拉蒙为了少支付前者的片酬和他达成了协议,可谓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也就是从这份协议开始,汤姆克鲁斯给好莱坞其他影星开了一扇新大门。
大家纷纷效仿,参与这种“后端利润”的分红。
但毕竟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样的协议除了几个顶咖是没办法获得六大的认可的。
《碟中谍1》他赚了7000万美元,在《碟中谍2》开拍前,他待价而沽,把22%提到了30%!
最后电影拍完,一算账,他一个男主角拿的利润比派拉蒙还要高!
高到什么程度?
他甚至很不好意思地自掏腰包,从分红里让了几个点作为支付给吴雨森的导演费。。。
这部2000年在北美上映的电影让他豪赚9200万美元,但也引起了派拉蒙的极大不满。
到了2003年,北美市场的DVD销售的利润已经差不多是影院票房的2倍,派拉蒙彻底不干了。
现在双方就在闹别扭,已经差不多快谈崩了。
后世2006年,派拉蒙的大老板雷德斯通单方面宣布和阿汤哥中止合约。
但是后者转身就被米高梅收之麾下,让他负责曾经由卓别林创建的联艺电影公司。
但其实汤姆克鲁斯和米高梅早在2003年就草签过一份谅解备忘录,只是因为阿汤哥舍不得放弃《碟中谍3》才作罢。
一直到2006年完成对派拉蒙的背刺,而他本人也已经赚的盆满钵满,这才欣然接手联艺。
除了作为知名演员外,人们这才惊奇地发现,他也是除了乔治卢卡斯、斯皮尔伯格、布洛克海默之外,唯一一个创作出十亿美元系列电影的制片人!
路宽来找他谈《异域》,正是投其所好,给他可能会接手的联艺一个开门红项目!
就看他感不感兴趣而已。
当然,他也可以鱼和熊掌兼得。
既赖着派拉蒙的《碟中谍3》不撒手,又作为这部电影的制片人,居中协调,达成立项合作。
汤姆克鲁斯翻来覆去地看着剧本,没有明确给出表态,但不妨碍他对《异域》项目加深一些了解。
“你们中国人很擅长功夫片,但是科幻片的成本太高,这部电影不做成英语电影是很难收回成本的。”
路宽知道他是看着剧本里的中文名产生的疑虑。
“当然,这部电影会是一部英文作品,采用好莱坞的制片,巨星和资金运作方式。”
剧本初步预估的成本高达7000万美元,想要盈利必须利用好莱坞的电影规则做成通行全世界的爆款。
就像刚刚离席的吕克贝松一样,他的电影为什么被法国人诟病,因为他的商业电影都是英文片,为了票房。
这对把法语誉为世界最美语言的法国人是不可接受的!
汤姆克鲁斯的眼神一直在7000万美元的数字上逡巡,心里不免有些踌躇。
“你说请我做制片人不做男主角,是想让我也投资?”
“不。”
路宽看着他迷茫的神色抛出自己真正的计划。
“我想仿照2001年的《古墓丽影》来融资!”
换做一般的好莱坞明星可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是汤姆克鲁斯这样的老油条必然懂。
这是一个被后世无数次引经据典般奉为模版的教科书式好莱坞电影融资流程。
阿汤哥愣了愣,轻叹一口气:“你真是个令人惊讶的年轻人,你不应该做导演,制片人似乎更适合你。”
路宽又掏出另一份融资方案递给汤姆克鲁斯,这才是整个项目真正的核心内容。
有剧本,没钱、没巨星,拍出来也是扑街的货。
他的融资方案几乎是照抄了《古墓丽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