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摸得出半个铜板。
好在摸到了身后背着的那一个包裹,顿时就面上一喜欢,总算想到了一个入城之法。
很快之后,胡彪就是从包袱里掏出了大概三斤的肉干;那是前日运气不错,路上遇到了一头野鹿。
打杀之后,当日一顿之下就吃了七成;剩下的三成为防止在春日中变质,就顺手做成了这些肉干带在身边。
原本这小子还准备在进城之后,就着一些清水吃了当作午餐;安慰一下到了此刻,早就是饥肠辘辘的肚皮。
可惜如今看来,这些肉干他怕是无福享用。
明知道用不了这么多,胡彪将这三斤肉干一并向着那城卫军小队长递送了过去,同时在嘴里说道:
“大人,不如让我用这些肉干当成入城费怎么样?这可是上好的鹿肉干了。”
在金山城一斤新鲜鹿肉,就需要八个铜板的价格;而一斤新鲜羊肉,加工成肉干也不过只有四两。
所以这三斤的肉干不仅足够入城费,还是大大的超出了好些。
压抑着心中一股的窃喜,那城卫军小队长装作出了一脸嫌弃,还有自己吃了大亏的模样,挥手说道:
“也就是大人我心好,换成其他人谁会吃这种亏?赶紧滚进城去,免得让我看得心烦。”
闻言之后胡彪也不反驳,笑嘻嘻的抬手、抱拳对着这名小队长行了一礼;随后迈开大步走进了城门,一头走进了光线有些昏暗的城门洞。
脑海之中,已经将身后美滋滋打量这些上好肉干的城卫军小队长,他不甚清晰的形象和颜色记忆在了脑子里。
而在他脑子里,除了这一个刚刚记忆进去的小队长,还有着很多的内容。
都是这小子一路行来,觉得有些意思后记忆在脑壳中的东西,或是美好、或是丑陋,但都有着一些独特的特点。
它们有在被一块巨石压着,依然在奋力生长的一株野草;有春风之中,犹如小鹿一样奔跑的拾荒小崽子。
有在天空翱翔,似乎要直上九天的雄鹰。
有一年之前还是一个普通农夫,但是为了在这个糟糕年头活下去,据说用粪叉捅死了镇子之后,如今已经沦为了盗贼的中年男人。
有胡彪坐在路边休息时都被踹了一脚,某个路过的乡村恶霸。
以上的种种,在胡彪脑海中记忆了有一两百之多,有些已经用树枝、清水、木炭等画过,有些还来不及画。
但不管画没画,它们都是胡彪在画技上攀登的优良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