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御辇。
穷的刘邦到后来,都凑不出平定异姓诸侯叛乱的军费了,便只得不顾朝堂一致反对,发行荚钱三铢——面值十二铢铜的三铢铅钱。
但没办法;
开国之初,内忧外患,天下遍布疮痍,百废待兴。
为了短期内改善财政状况,刘邦只能选择先解决眼下的问题;
至于后患,则只能留给后世之君去解决,或者说是擦屁股。
当然,刘邦为首的一代目长安中央,也并没有因为远水不解近渴,而忘了为汉家挖一口很久以后才能有水的井。
这个‘井’由两条具体的规定组成。
第一条:凡汉之民女,年满十五岁而不嫁人的,从十五岁开始,每年罚钱一算,即一百二十钱;
十八岁还没嫁人的,官府要负责为该女子找到合适的男子,并让他们组建家庭——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强拉配郎。
没能做到的,地方官府与该女子的家人,皆坐罪。
第二条:婚后,夫妻每生育一个孩子,男孩赏钱二百,女孩赏钱五十;
婚后两年之内未生育,罚钱二百。
凭借这两条针对性极高的生育政策,汉家得以在开国后极短的时间内,便为华夏文明定下了‘女子十五岁前必须嫁人’,且要尽可能多生育的社会共识。
并在随后短短四五十年的时间里,将汉家的人口从开国初,二百万户、一千三百余万口,一举翻了个番。
到了刘荣即位的孝景皇帝六年,也就是汉五十一年,汉家总人口超过五百万户,两千八百余万口。
足足五百万户农民,让汉家即便是将农税从汉初的十五税一,近乎永久性降到了三十税一,却也还是能为长安朝堂中央,带来每年超过三千万石粟的农税收入。
——每户农人虽还是百亩田,但收成早已从开国年间的亩产不到两石,抬高到了平均亩产超过三石!
这使得百姓缴纳的农税,即便减半为三十税一,也还是能维持在每户十石以上。
每户十石,五百余万户,便是五千多万石!
即便地方郡县依旧要截留三成,即一千五百万石以上,能给长安朝堂剩下的,也高达三千五百万石之多。
这其中,官员俸禄一千五百万石,剩下的两千万石,便可以用来做一些事儿了。
比如皇陵的开掘啊~
陵邑的建造啊~
以及马征建设,军队扩编、武器更迭之类。
简而言之:开国初的千余万人口,只能勉强维持刘汉政权的基本运转;
而如今的两千多——近三千万人口,足以使得汉家在保持极低税率:三十税一,即不到百分之四的农税的同时,又稳稳走在迅速强大的坦途之上。
即便偶有战争,也就是像孝景皇帝三年的吴楚七国之乱那般,根本无伤大雅。
——大不了拿出那一年全部的闲钱嘛!
考虑到这个背景,曹淑如今将近十七岁的年纪,其实在这个时代完全算不上小。
若是放在民间,这个年纪还没嫁人的女子,甚至已经交了两年的晚婚晚育罚款,并进入地方官府‘得给这娘们儿找个夫君’的预备名单了。
事实上,朝堂内外对于刘荣最终选定的皇后,非要说有什么能说道说道的,也就是曹淑的年纪偏大了些。
但刘荣却没有在意这些言论。
其实,即便是十七岁的曹淑,刘荣也还是觉得有点太小了。
毕竟在后世,娶这个年纪的女子为妻,那可是相当可刑、可铐的事。
再者,刘荣作为孝景皇帝的庶长子——尤其孝景皇帝本身,其实也是太宗皇帝的庶长子;
汉家已经经历了接连两代‘庶长子继承’的皇位传承了。
从本心上将,刘荣其实比较偏向于将这一状况,拉回本应遵循的正轨,即:刘荣之后的下一代汉天子,还得是刘荣的嫡长子。
若不然,汉家连续三代天子非嫡长,必然将对由来已久,且依旧还有存在必要的嫡长子继承制,造成十足长远的打击和负面影响。
这也是刘荣哪怕甘心割舍部分政治利益,也要同东宫窦老太后换取‘不娶阿娇’的原因。
——如若真的娶了阿娇,那刘荣无论如何,都绝不可能让阿娇为自己孕育子嗣。
如此一来,姑母刘嫖必定会对刘荣不满,且因而成为一个不稳定因素不说,更会让刘荣的后宫是非丛生,鸡犬不宁。
还是那句话;
刘荣很忙。
留给刘荣的时间或许不少,但相比起刘荣要做的事,这一生——大概率不超过三十年的时间,也绝对算不上多。
为了在有生之年,尽可能为汉家、为华夏民族多做些事,多做些只有穿越者才能做到,且必将对华夏民族大有裨益的事,刘荣必须把有限的精力,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