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本带利的吐出来。
王尚礼还清楚光是咬住这股官军的尾巴还不行,必须尽量拖住他们南下,才能为攻城的义军争取到足够的反应时间。
尤其是江面上还有水师战舰,务必要与官军马卒纠缠在一起,贴身近战,这样才能迫使战舰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发炮轰击他们。
想定之后,王尚礼便带着麾下的千余马卒朝着官军队列的中段冲杀过去,运气好便可将其队伍切成两截,即便不行,也能短兵相接,错镫厮杀。
“拨转马头,正面御敌!放敌骑入五十步!再射重箭阻拦!”
罗岱见到一路人马从西北方向斜着向己部杀奔过来,便暗叫不妙,急忙高呼手下张弓搭箭,最好可以留出一片缓冲地带,否则水师就无法辨认敌我了。
从襄阳方向传来的炮声依旧没有消逝,说明贼军还在大举攻城,罗岱便不打算与前来截击自己的这路贼军大打出手。
能够射退他们最好不过,若是真就用箭矢抵挡不住的话,为了确保整支队伍不会被恶狗给咬死,那就只能先行拼杀一番了。
在军械齐备的情况下,每名马卒均会携带两个箭壶,轻箭与重箭各二十支,前者用来射无甲的流寇,后者的目标则是其中披甲的精锐。
对付眼前这些战力看似不若的贼军马卒,自然要使用重箭,轻箭射出去,即使正中目标,除非能够射到面部,否则根本就伤不到对方的皮肉。
通常,要对付敌骑可用轻重箭相结合的方式,先用轻箭射两个批次,若是能够得手就算捡着了,等到敌骑进步五十步之内的距离,再换上重箭,取其性命。
带队的将领们考虑到还要假若箭矢不能退敌的话,还要用刀枪进行拼杀,所以不能耗尽马卒的膂力,一般射三四轮之后,敌骑便近在咫尺,可以收弓出刀了。
罗岱选择直接上重箭就是考虑到手下们的体力,跑了几十里的路,再在这里跟贼军打一次,若是打赢了,还要到城下给守军解围,众人的体力自然要能省则省。
传令之后,部曲很快沿江呈月牙形阵列,马尾对江,码头朝岸,开始准备迎战这股突如其来的贼军。
不论是仅有五斗弓力的普通士卒,还是有三石之力的神射手,打穿明式札甲的敌兵都用透甲锥箭,射东虏棉甲则用眉针箭。
根据所猎取的目标不同,其他的箭矢也有不错的效果,但本着简化后勤负担的考虑,某太子便下令集中能工巧匠,专门打造这两款箭矢。
“透甲锥箭”的外形与宋代的“铁骨丽锥箭”相似,箭簇前锋为锥形,两翼开刃,或设有燕型尾,或造有鹰喙状倒钩。
遇披甲兵可破甲,遇无甲兵,箭簇入肉,难以拔出,可让伤者流血不止,涂了铅粉之后,更可大幅度提高疮口被感染的几率。
“眉针箭”顾名思义,箭簇前锋似针状,中部为菱形,由于前锋横截面积极所以杀伤威力惊人,戚少保最善用此箭杀敌,箭簇入脑,必死无疑。
由于自身外形细长的构造,所遇的空气阻力与破甲阻力均为最低,在拉动所提供的动能相同的情况下,与其他各型箭矢相比,“眉针箭”的破甲能力是最为强悍的。
某太子监国之后,虽然极为重视发展各型火器,热衷于打造纯火器的精锐部队。
但也并不意味完全放弃了冷兵器,尤其是能够远程御敌的各型弓箭。
在没有生产出足够数量的火器之前,弓箭仍旧是大明军队不可替代的主战兵器之一。
而且在马克沁问世之前,世界上的任何军队光靠燧发枪乃至后膛枪,都不可能抵挡住辫子骑兵发动的集团冲锋的。
用迫击炮、手榴弹、燧发枪,乃至飞艇与坦克的重装组合,跟清军主力进行野战,仍旧是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弓箭虽然不如火枪那般容易掌握,但却是当下一个非常有效的补充。
尤其是对于马卒来说,在策马奔腾的情况下,反复开弓放箭,要比反复装填鸟铳要容易得多。
洪少保秉承了某太子的最高指示,要求每个马卒在战前必须实现“全配”,即粮、饷、器、械都要到位。
粮饷自不必说,“器”是指兵器,包括弓箭、腰刀、长柄大刀或长枪等兵器。“械”则指盔甲、盾牌、绳索等防具。
能装备三眼铳更好,没有也可以,但每位总兵务必保证麾下有至少五百名披甲马卒,这是追击张逆叛军的根本所在。
为了保证既定的“披甲率”,洪承畴也不要求统一甲胄的规格和款式,札甲可以,棉甲也行,锁字甲够数的话自然允许将就用。
箭矢方面,须要保证每名马卒携带四十支箭,按照每战射十支箭的标准,起码能够打四场仗。条例规定轻箭与重箭数量各半,实际由各总兵视己部情况而定。
“放箭!”
义军兵力处于绝对劣势,但官军正在调整队形,趁此机会,要用弓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