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脑子了。
只要能登上城头,就得什么招都用才行,不用怎知道不管用呢?这飞爪看似普通,是役却可以出奇制胜。
“速速杀死登城贼兵!”
这里负责防御的主官是主簿朱邦闻,之前见到了“罗”字大旗,他便心里一紧,揣测是罗汝才率军前来攻城。
没想到这个狡猾狠厉之贼果然是名不虚传,不但使用了不少的云梯,还让手下利用飞爪攀爬,几乎让守军措手不及。
面对越来越多登上城头的贼兵,朱邦闻只得号令手下全力迎敌,万不可让贼兵攻占城头,否则房县城池就要落入敌手了。
完全放弃攻击城外贼军的话,光防御城头的话,守军依然可以占据绝对的人数优势的,但数量上的优势也就只能抵消掉质量上的劣势而已。
能够跟随罗汝才起事的都是与其征战多年的老兵,战斗力十分的强悍,而守军的实战经验寥寥无几,仅有的一次也是为了防御流寇的袭扰。
三百多守军士卒以及青壮抵挡五六十名贼兵的进攻还可以,若是再多的话,就有些吃力了,当登城的贼兵达到百人时,就显得难堪重负了。
局势骤然吃紧起来,朱邦闻纵使连连急声高呼,号令守军原地拒敌,也抵挡不住源源不断登城的贼兵。
眼下城墙外侧已经遍布贼兵,数量高达上百,犹如爬上稻谷的蝗虫一般密集,让人看了都有些眼晕,从云梯上来的还要另算。
守军的金汁早已用尽,火器也来不及状态,在贼军仍旧以高强度来攻城时,守军也就只得用冷兵器来拼命抵抗了。
“狗官去死吧!”
一名贼兵见到不远处指挥作战的朱邦闻,从服饰来看应该是个大官,便刻意躲开了身边官兵的砍杀,蹑手蹑脚地凑到近前,瞄准对方的腰眼,发狠地捅了过去。
“啊”
朱邦闻顿时惨叫一声,转身见到一名面色狰狞的贼兵正把腰刀从自己身体里拔出,顺带喷出了一股鲜红的血泉。
两边负责护卫的亲兵急忙撇下迎面之敌,前来搭救,即便没有再让偷袭的贼兵伤到这位主簿,朱邦闻的伤情也是不容乐观。
受到主簿被偷袭的影响,守军的士气也逐渐低落下来,虽然没有瞬间崩溃,可再也无法压制住登城的大量贼兵,开始将主动权拱手让出。
“弟兄们!给额冲!杀光狗官兵,城里的银子和女人就都归咱了!”
带队的头目高声激励身边的士卒,眼看胜利在望,“曹兵们”自然都跟喝了鸡血一般亢奋不已,开始向守军大肆冲杀。
尤其是要报之前倾倒金汁的仇恨,对他们来说,平白无故就享受了一次“无比丰盛的大餐”,这比杀妻夺子还要可恶。
不管对面有多少官兵,都要通通宰了,还有口气的,就浇上油,全部点天灯,等到拿下城池,还要把郝景春那的狗官薅出来凌迟处死。
“不可退却!”
见到贼军依然气势,越战越勇,己方被砍翻了不下上百人,余下的官兵和青壮都心生惧意,不住的往后退,甚至开始放弃了城头,打算退到城内,朱邦闻急忙喝令。
但根本就阻止不了这种兵败如山倒的势头,对守军来说,连三个打一个的信心都丧失掉了,这房县是受不住了,还是趁机尽快逃命吧,他们还不想年纪轻轻就丧命在贼兵之手。
“完了!百姓休矣!”
要是城头失手,房县也就丢了,朱邦闻直接想到了城内的百姓,之前贼军吃亏甚大,定然会大肆报复,屠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没想到自己全力以赴,可居然还是抵挡不住贼军的猛攻,朱邦闻不禁开始痛哭流涕,为自己的无能而流泪,也为城内即将遭遇生灵涂炭的百姓而悲悯。
不到半炷香的工夫,北侧城头的防御便彻底崩溃了,守军跑的一个不剩,朱邦闻不愿就此逃跑,打算挥刀自刎,但亲兵只得强行将其架起向城内逃奔了。
“恭喜爷!额军可是头一个破城的!”
“呵呵!一会儿进城瞧瞧去!”
手下的实话已经变成了恭维,但罗汝才听了仍然比较受用,嘴上没说什么大话,可心里却得意万分。
比起“扫地王”与“整十万”,能够率领义军东山再起之人,也就是自己了,否则他们连一座小小的房县都打不下来。
“报!北岸十五里发现官军马卒,数量不下三百!”
“再探!”
“是!”
这可决计不是甚子好消息,纵使官军大队人马据此三十里,全力驰援的话,在两炷香之后就会赶到了。
破城的喜悦立刻被这个坏消息给冲淡了,罗汝才脸上的笑容瞬间便消散殆尽,他还不知道来的是孙狗贼的前锋,还是亲率的主力。
从合计到攻下此城,总用了也就两个时辰而已,官兵这时候赶到的话,说明其距离己部的路程最多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