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禾的迫击炮团在郧县之战里立下大功,若非炮弹可以炸伤众多贼兵,敌军步阵可不会发生慌乱,进而崩溃,官军马卒随后的掩杀也不会轻易成功。
此炮其貌不扬,却威力惊人,不但射程有一里地距离,且发射速率远远超过了红夷大炮,实乃随军征战不可多得之犀利火器。
通过郧县之战再次证明了太子殿下推崇之器确系为一款巧夺天工的镇国利器,只要有上百门迫击炮助阵,贼军便再也不敢与官军进行正面对垒了。
今番双方是隔河遭遇,贼军仗着两军之间有条筑水,官军逾越不便,才又不甘失败地企图阻止官军的进剿,贼军若是知晓此等火铳已随马卒大队前来,只怕又要直接窜逃了。
对于迫击炮团来说,迫击炮本身就是个大铁桶,根本不值几个钱,炸药包的造价也不高,真正耗费银子的是各种牲畜。
一个班的标配四车,也就是四匹牲畜,虽说不是什么上好的货色,哪怕就是头驴,也是要花钱的,而且还得携带牲畜所需的草料,主要是豆类与谷物。
通常都是一车草料,一车粮食,一车弹药,一车装载两门火炮以及被服、营帐,这样可以做到至少在七天之内自给自足。
连级、营级、团级还有专门运输辎重的车辆,最大限度地保障整个迫击炮团的后勤供给,使之在作战时不会受到给养的制肘。
所以孟禾这个团才被牛成虎视若心肝宝贝,孙传庭更是奉若掌上明珠,因为前期的投资实在是不低,虽说都是某太子下令兵部拨款。
实施炮兵团“畜械化”的目的就是使其能够跟随马卒部队进行机动作战,一旦官军马卒有了火炮的掩护,那么冲杀起来势必将会事半功倍,所向披靡。
尤其是马卒在攻击敌军的步阵时,对方只要坚定守阵,马卒就很难觅得良机,除非不计代价方可冲散对方的步阵。
有了迫击炮助阵之后,先用炮弹轰散步阵,等到贼军发生大规模的溃败之后,大量马卒上前冲杀,获胜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而且“畜械化”的好处就是假若出现官军打不过对方的情况,炮兵团还可以撒腿就跑,四条腿起码比两条腿跑得快得多。
官军马卒仅仅需要对付贼军马卒就行了,不必担心己方炮兵团被对方的步卒给缠上,继而难以脱身了。
“少保,据薛成才遣人送来的线报,此地贼兵数量不下万人,若是强攻,即便有火铳掩护,只恐我军损失颇大。不若故计重拾,再用郧县之役的打法。”
牛成虎可是实实在在地得到了迫击炮的好处,所以不想与贼军死打硬拼,现在贼军在迫击炮的射程里,可是一旦被轰散,势必会后退到射程之外。
届时整个炮团还得过河,不然根本就够不着对方,可过河以后还要面临不下四五千敌骑的冲杀,这要是打不过的话,全团千余人就都得跳河了
除非己方的马卒部曲可以保证在炮团用铳弹将贼军的布阵轰散之后,他们可以一举将贼军的步阵连同马卒击溃,否则现在实施强攻,风险实在是过大了。
官军这次所能集结起来的人马都是马卒,数量不过五千而已,面对对岸万余贼兵,纵使有迫击炮的助战,胜算也不会超过七成。
“嗯”
孙传庭认为牛成虎所言倒是有些道理,也并非是他临阵怯战,沉吟了一声,便谨慎地思索起来。
作为全军主帅自然是要为胜败负责,这种关乎数千将士生死存亡的决定,必须反复权衡利弊得失才能下最后的决定。
从来贼军列阵的距离来推测,显然对方是不清楚官军已将大量火铳运抵前线,此时发动攻击,完全可以来个攻其不备。
难的是要重创,乃至聚歼掉这股万余贼军,实际襙作起来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是大量的敌骑是随时可以逃离战场的。
而且若是贼军步卒在遭遇炮击之后开始溃逃,己方马卒前去掩杀,还将遭遇在敌骑的拦截和阻击。
此地不同于郧县,己方要先过河,才能有击退击败贼军,而且追杀起来也颇为费劲,稍有不慎甚至会被贼军反咬一口。
若是放任其自行离开的话,己部就只得尾随而行,这股贼军仍旧难以被尽快剿灭。
“报!启禀少保,龙在田总戎送来书信一封!”
“哦?好!”
就在孙传庭犹豫是否过河进攻贼军之时,忽然得到了龙在田遣人送来的亲笔信,信中言明所部人马已经位于房县与保康之间的山区。
这么做的原因也很简单,龙在田所部人马较少,若不跟随大军一同征战,想要击败贼军,唯一的办法就是埋伏在某个位置,伺机而动。
龙在田所部处的位置很微妙,不论是从房县至保康,还是从保康到房县,只要不想翻山越岭,走官道的话,就一定会经过该部埋伏的位置
闻讯孙传庭率部在郧县重创贼军之后,龙在田立刻从对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