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的领命!弟兄们一起上!杀红夷!”
一个机灵的把总立刻应承下来,招呼身边的十几号家伙,这买卖要是做成了一个人少说也能分到二百两银子,机会难得,决计不容错过。
“杀啊!”
对面的两个红夷委实身材高大,不易对付,可赏钱如此丰厚,众人禁不住诱惑,当兵入伍就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活计,今日得手,那就赚大了。
于是十几个郑军士卒便在银子的激励下,一股脑的冲了上去,郑爷就在后面看着呢,管他红夷、黑夷还是白夷,先剁碎了再说。
“当!”
汉斯布鲁克见到十几个人在一个看似指挥官的号召下,向自己和迈尔上尉所在的位置冲杀过来,脸上毫无惧色,反而是愈发的亢奋。
他先是一剑搪住率先冲过来的一个海盗,将其踹飞,然后挥舞钉锤将附近的另一个海盗给砸断胳膊。
紧接着又将铁剑刺入侧身海盗的胸口,将剑身拔出,血溅当场,看着正捂着胸口呆立的海盗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便将其踹翻在地。
郑军士卒所穿的札甲与皮甲,完全抵挡不住汉斯布鲁克手里那锋利的铁剑和蛮横的钉锤的疯狂攻击。
铁剑就是“刺剑”,又称“细剑”,剑身上有血槽,护手呈美丽的镂空状,看上去很是精美,不过仍旧是一把夺人性命的武器。
细窄的剑尖可以从札甲的缝隙里滑入身体,如果遭遇皮甲,就直接可以将敌兵连甲带人一起刺穿了。
由于布鲁克拥有无以伦比的臂展优势,加之刺剑的攻击动作就是以身体迈步前倾,直刺对方上肢为主,所以在拼刺过程中,他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不谙欧式格斗要领的郑军士卒,往往手上的刀还举在半空,胸口就被对方剑尖给刺透了,吃这种亏的不下五六个人,但于事无补,受伤之后的战力就要大打折扣。
杀掉一个海盗就能领取一百个银币的赏钱,而且有迈尔上尉亲眼作证,回去之后,战果不会轻易克扣,这才是汉斯布鲁克搭救这个上司的真正意图所在。
如果可以杀掉二十个海盗,那就能落袋两千个银币,几乎可以快活好几年的了,作为一名雇佣兵,在战场上玩命就是为了赚取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快乐的消磨休闲时光。
这种事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几乎不可能发生,值钱的东西都被军官给提前卷走了,作为普通士兵,一个月拼死拼活,能赚到十个银币都算是万幸了。
所以布鲁克才选择退出华伦斯坦的蝗虫大军,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探险,这里被马菠萝那家伙说成是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布鲁克起初觉得地方还可以,东印度公司给雇佣兵开出的待遇也还不错,但距离“遍地是黄金”还差得非常远。
但在今夜看来,这句话或许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毕竟不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对雇佣兵来说,不卖力是不会赚到更多的银币的。
布鲁克的目标是赚到两千枚银币,如果能有机会赚到三千枚银币,他当然会更开心,或许那个远处正在指挥作战的海盗头目价值五千枚银币。
面对一群战力不高的普通海盗,只要对方不放冷箭来偷袭自己,布鲁克很容易应付过来,他的心思已经盯上了一个高价值的新猎物。
不过由于身边围困自己的海盗很多,暂时还不能做出新的选择,必须要将这些海盗,或者说这一千多枚银币都收获到自己的口袋里才行。
这趟出来,只要不死,那就必须要大赚特赚一番,大员地区是荷兰人的,他又不是荷兰人,直管赚钱就行了,等完事之后,就跟其他同伴坐船走人。
雇佣兵虽然都跟东印度公司签署了合约,但并不一定要执行到约定的期限,如果遭遇特殊情况,那合约就等同于废纸了。
譬如今晚夜袭海盗阵地的这种情况,勃尔格要是事先开出了赏钱,事后赖账的话,那所有雇佣兵都不会再为其作战了。
东方人或许擅长此道,但在西方,一旦信用出现了危机,那便会失去朋友和伙伴,尤其是在战场上,这是最为致命的。
勃尔格给钱,他们就给东印度公司卖命,帮助这位大员长官固守热兰遮城堡,在勃尔格宣布投降之前,他们都会为其奋战到底。
否则,他们要么退出战争,乘船去马尼拉。要么直接投靠郑一官,反正谁有钱,并且愿意雇佣他们,他们就给谁卖命。
想不花钱就让雇佣兵打仗,抱歉,皇帝的宠臣华伦斯坦已经尝试过了,这货死的比狗还惨,勃尔格愿意继续尝试,他们并不介意
“噗!”
郑军士卒见到力战不下,终于想起了用弓箭来射杀这个红夷壮汉,不过仅仅迫使对方后退了两部,箭头钉在胸甲上,却不能再进一步,并没有穿透内衬。
“啊”
这种偷袭的伎俩最被布鲁克所鄙夷,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