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5章:追杀贺锦  明末黑太子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机会都没有,就被马卒用长枪扎了一个透心凉。

这主要得益于孙传庭在对阵时,便命令各路总兵可将马队部署在阵前,如此安排便是为了便于追击敌军。

一来战场开阔,便于马队驰骋。

二来贼军无法临时布置陷阱,马队可以无须防备。

三来则是贼军缺少火炮,莫说红夷大炮,便是发熕都没有。

大佛郎机可以打四百步,官军这边倒是有,但孙传庭决计不会用。

一旦贼军在远距离遭到炮击,岂不是等于打草惊蛇了?

孙传庭就是要先行拉近双方的距离,让贼军感觉官军缺少火器。

使对方认为自己有可乘之机,能够通过近战,与官军一绝高下。

这样才能发挥迫击炮的强大杀伤力,而且让贼军连跑路成功的机会都微乎其微。

孙传庭手里有上万马卒,这便是官军在顺势掩杀时的利器。

贼军步卒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四条腿的战马。

更何况他们还妄图背水一战,这本来就是置死地而后生的战术策略。

不是谁都可以利用此策来获得胜利,当须结合战场的实际情况而定。

如今这“背水一战”就成了“背水一死”了,想活命也得先能渡过河再说。

是役孙传庭的目标也很明确,贼军马卒挡不住也就罢了,但所有步卒,都不能放跑。

贼军姑且算做六万,各部官军总计至少须要歼灭成左右的贼军,才算是完成任务。

革左五营几乎攻陷了大半个汝宁府,不让其付出惨重代价是不可能的。

由于在战场列阵的位置距离岸边有三里之遥,要想渡过汝水,义军士卒至少要先跑三里路才行。

就是这三里路,几乎就成了大部分步卒们的黄泉路……

因为他们还没跑出去二百步远,对面的一群群狗官兵就策马冲杀过来的。

你想继续跑路,就要将后背留给狗官兵,任由他们恣意刺杀。

想在原地抱团结阵,抵抗马卒的进攻,那就别想继续跑路。

只有两个选择,而且不能都选。

跪地投降?

说的容易!

你倒是能轻松说出口,对方也得信才行啊!

眼见跑不了了,直接跪地乞降,大喊“爷爷饶命”?

这不是在糊弄傻子一样么?

有这工夫,官军马卒还不如一枪刺穿你更为妥当,还能永绝后患!

马队一旦高速冲起来便不会立刻停下,不然前面的马卒定会影响到后面的马卒。

来不及勒马的话,便要轻则撞在一起,队形散乱,重则人仰马翻,当场毙命。

故而不论前方的贼军步卒是否投降,马队使用墙式冲锋时都不会考虑纳降之事。

但凡挡路者,一律将其摧毁。马队冲杀之下,一个活口都不留,才算是合格。

千多官军马卒要收拾四万多失魂落魄,还不打算原地抵抗的贼军步卒,其实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一边士气高涨,一边全无战心,而且兵力相差并不过于悬殊,地形还对官军一方较为有利。

不到五分钟,官军马队便砍倒踩翻了不下万余贼兵。

若不是贼军向多个方向开始分散溃逃,战果还会更大一些。

活口?

俘虏?

暂时官军还无暇收纳!

若是主动前来投靠,或许还可以考虑。

但在战场上,若非临阵倒戈,在掩杀时再想要乞降,多半就没有那种好事了。

不管是站着的、蹲着的,还是跪着的,只要不是躺着的,一律视为标靶!

每位统兵的总兵官也都是行家里手,绝非初出茅庐的货色。

通常都是麾下的马队分成三路,一路随后掩杀,另外两路从两翼包抄过去。

即便包不住贼军的马队,也要将所有两条腿开溜的贼兵都给留下才行。

正向冲杀,反向阻击,联合他部,拉网绞杀。

只用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官军便干掉了三万多贼兵。

场面就如同割麦子一样畅快淋漓,跟贼军在汝阳城里干的事情类似。

“快渡河!”

“左金王”贺锦在跑路之余,低头地瞧了眼已经被鲜血染红的裤子。

但这会儿不是处理伤口的时候,官军马队追得太紧,只能一门心思地开溜。

己部已经被杀得大败了,根本不可能再翻盘了,好在对岸还有自己的近千人马。

跟随贺锦一同跑路的马卒都是他的嫡系人马,若是能够保存这些人,以后便可以东山再起。

那些步卒损失便损失了,大不了以后再招纳流氓便可以了。

只要自己手里有粮食,这种碎催想要多少,便有多少。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