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下属收受好处之事,黄得功全然当作没听见也没瞧见,这叫人之常情,瑕不掩瑜。
不论何时何地,勇卫营的全体将士均忠于皇帝,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即便每人收了几十两银子,也不会影响到声誉。
之前的欠饷是太子爷给补上的,如今护驾至南都,皇帝给的相对少一些,他们顺势从奸商身上刮些油水无可厚非。
有的奸商心眼活泛,只要此番皇帝是动真格的了,便给每名士兵十两银子,送给带队的军官上百两之多,以此来降低自己应缴税款的总额。
拿人手短,收了好处之后,厂卫与勇卫营的带队军官便会网开一面,一般会来事的商贾都会享受应缴一万两税银的最低额度。
倾家荡产也交不上一万两不要紧,家主带着银子和货品去衙门打欠条,那边全天恭候商贾们“大驾光临”。
崇祯皇帝的目标是在南、杭、苏、扬四城,每城收税一百万两银子。
按照总额六百万两银子计算,余下二百万两差额,便可从各地征收了。
如此一来,实现既定目标便很有把握了,否则还是遥不可及,明后年都指望不上。
但这也只是吓唬一下,崇祯也不是当初那个对外界事情一无所知的皇帝了。
至少知晓卖包子的和开酒楼的不可相提并论,抓进来之后,须对商贾身份与家产仔细甄别,之后签订欠条,开出收据。
像卖包子的,打个一百两银子的欠条便足矣。
换作是粮商,先要知晓其家中有多少人,亲属几何,家丁、仆役、学徒、帮工等几何。
然后再参考其出具的房契、地契、明暗两本账,综合考量之后,再行制定其应缴税总额。
一般来说,有雇工、有房地、有铺面、有家财的商贾,应缴税款没有低于一万两银子的。
越是有名的商贾,应缴的税款总额就越高。
人怕出名,猪怕壮!
很不凑巧,著名的奸商这两样都占到了!
鉴于某孝子在北都的成功范例,崇祯吩咐给厂卫与勇卫营的头一项任务便是必须找到两本账。
找不到的话,带队之人要被训诫、降级、去职,甚至被下狱。被稽查之商贾,视具体情况,最严重的,主犯会被磔示!
只要找到两本账,奸商所作出的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若有得力人证为辅,那便算是铁证如山,决计无法翻案了。
真找不到也不要紧,总能从其上下游的商贾家中搜出账本,不至于这一串商贾的账本都不翼而飞。
出现这种情况,便说明有人通风报信,甚至刻意帮助商贾销毁,那便要好好审一审这种吃里扒外的混帐了。
崇祯皇帝现在尤为痛恨妄图与其分庭抗礼的众多奸商,若是有厂卫与官兵勾结奸商,其下场可想而知
行动的第一天,便查处商贾两千五百余户,涉及嫌犯斤十万人,查得银两超过百万两之巨,古玩、字画、珠宝、首饰另算。
搜得大米五十五万石,盐十四万石,茶叶约三十九万斤,丝、绸、缎、布不下七万匹,瓷器逾二十万件,生熟铁百万斤左右。
将这些货品售卖变现,又可得不下两百万两银子!
竭泽而渔?
连泽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更别说泽里的鱼了!
崇祯也学会照抄了,在竭泽之际,没有一条鱼是无辜的!
想到之前商贾们勾结士子与官吏对抗自己,崇祯真是越想越上火,越想越生气!
动用雷霆手段之后,一切便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南都城内,不缺粮,不缺盐,不缺茶叶,不缺丝布!
偏偏缺税银!
原因正是无人上税!
可笑不???
尔等不是不愿意乖乖交税么?
朕便让尔等不乖都不行!
欠条打到十年之后!
倘若大明不会灭亡,真有崇祯二十二年的话,朕便要收税收到那时候!
朕在位一天,便要收税一天,尔等便须缴税一天!
谁敢不交,当如今日之下场!
南都城内,除已经足额纳税的商贾外,所有自作聪明的奸商都欠了朝廷的税银。
金额从一百两到五万两不等,总欠额达到两千万两银子!
这仅仅是南都一城而已,算上另外三座大城,全部等同的话,累计便是八千万两之巨了!
将此例推广到南方八隅之地,总额恐不下两亿两!
但这正好是崇祯想要得到的金额!
十二年平均下来,一年不足两千万两商税银子很多么?
就算多,多出来的部分也是朝廷该收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