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年,往后基本就都是好日子了。
一户老夫妻育有二子二女,且一半已经结婚,全家有十余口人的话。
所能获得的土地面积不会低于上千亩,每亩地收获半石土豆,总数也会达到五百石之多。
完全够一家人吃一年的了,第二年再开始用一半面积种植麦子,就能实现逐步转型了。
像已经将定居经过当作故事刊载在北都报纸上的刘老汉一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全家于昊菁三十年1673移居靠近安加拉河上游的乌索,又名乌屯,现在过去了七年时间。
原来住在河南南阳附近,也是全家务农。
南阳不靠近黄河,旱季跟着中原各地一起倒霉,风调雨顺了,也无法占到黄河的便宜。
刘老汉一家在老家只有二十多亩地,刨去两成农税,养活一家人是很困难的。
每年累死累活,除去家里人的吃喝,以及换购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根本攒不下多少粮食,更别说钱了。
不挪窝就跟等死差不多,无奈之下,在看过了当地府衙颁布的公告之后,也只能选择铤而走险,带着全家赌一把。
由于时间比较早,属于是比较靠前的移珉,故而享受到了极大的优惠措施。
土地位置是刘老汉挑的,附近的树木也能用来制造木屋,还能去距离只有二里远的河边捕鱼。
最让一家人高兴的就是,他们一家获得了上千亩土地,还有官府给的地契,让刘老汉激动地涕泪横流。
土地面积是老家那边的四十倍,哪怕干脆让一半的土地荒着,就用剩下的一半耕作,也能养活一大家子人了。
官府还非常贴心地免费送给他一张渔网,小吏还叮嘱刘老汉,只要不弄丢这玩意,他们一家人就饿不死。
一并获得的还有一把弩和三十支箭,弩更适合没有拉弓经验,不是猎户之人来使用。
刚到地方的刘老汉一家,跟本村和临近村庄的四十九户,约六七百人,一起被安置在乌屯,官方名字叫做定居点。
说是定居点,其实这地方啥也没有,连最简易的木屋都没有,住的是帐篷,还得给女眷和孩童住,十几岁以上的男丁在户外都要靠火堆来取暖。
大家都是穷人,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农户,只有少量的猎户和匠人,故而也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了,都是互帮互助。
官吏到当地划分完土地,给每家发放了地契,让每家的户主签署互不偷地的文件,给予一应生活物资和粮食之后,就彻底消失不见了。
他们这些人生也好,死也罢,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反正前十年不收税,捞不着好处。
官吏也就将他们散养了,只要用相应的文件对上面有所交代,那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由于是一个乡的,沟通不存在障碍,从老爷们走后的第二天开始。
猎户们组队进林子里去打猎,匠人们带着部分男丁砍树盖木屋,剩下的男丁则一起去捕鱼。
四月份在中原地区,河水已经不是很凉了。
但在北地,捕鱼之前得现在岸边生好火才行。
因为河水极凉,下水的男丁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必须上岸烤火来缓缓。
河水并不深,最深之处连一丈半都不到,流速也不快,只要会水,绝对淹不死。
众人找了一处齐腰深的浅滩,在岸边钉下桩子,然后在处河段下网。
按照定居点的人数计算,起码要捕上来上千斤鱼,才够众人一顿糊口的。
然而河鲜们不负众望,的确出现了鱼多到撞网的情况,跟报纸上描述的极其相似。
一网捞上来大大小小的五十来斤鱼是完全没问题的,这让众人信心大增。
在人口稠密的中原地区,用网捞鱼已经很少出现这种情况了。
于是决定所有人不能只在一个地方都耗着,分处于一些人去另外的河段下网。
临时渔夫们并不怕水冷,也不怕鱼少,只要每网不落空,大家就有干活的动力。
初来乍到,众人捞鱼的热情极高,全都非常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
不会游泳的在岸上使劲拉网,会水的下水查看渔网是否被刮住。
最大的一网收获,目测高达近两百斤,成果非常喜人。
回去之后称重,居然捞到了超过三千斤鱼,可是相当了得了。
猎户门也没有空手而归,用火枪和弓箭打了两头熊、四头野猪、五只鹿,外加十余只野鸡。
当然,大家都明白,以后所能获得的猎物就会越来越少了,还是捕鱼靠谱,老爷们说的还真没错。
半个月左右,众人居住的木屋相继竣工,屯子也就算是初步成型了。
“屯子”顾名思义,就是驻屯大明子珉的意思。
接下来就是开荒种地了,这种事基本长手就会。
无非是需要日复一日的下地,赖人是干不了的。
在不熟悉土地情况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