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兵北上。
等自己消灭了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届时曾英应该已经抵达得克萨斯北部了。
两部便可以齐头并进,向北进攻,从而一举收复内陆的失地了。
计划是好的,但鬼知道詹姆斯二世那孙子跑到哪去了。
黄廷带着手下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走回来,对这片地区的变化情况完全不了解。
好在当地有反西亲明的印第安酋长介绍了相关情况,酋长会说西班牙语,那就容易沟通了。
通过了解,黄廷得知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已经在这一带活动,甚至会去得克萨斯以北的地方,尤其是以洗劫印第安部落为主。
这也是酋长向其提供情报的根本原因,从其所作所为来判断,这些玩意完全就是一群土匪。
话说回来,对方真要是这样的话,己部反倒容易下手了。
用附近的印第安部落做诱饵,便可以干几锤子的买卖了!
黄廷所部没有分散出击,全员集中在一起,隐蔽在一处谷地的话,英军游骑兵是很难发现的。
最多看到天上盘旋的飞机,仅此而已,获得明军的情报基本靠猜
黄廷以俘虏的全套武器装备,外加赠送一些食品、药品、生活用品为条件,说服了这名酋长为自己充当诱饵。
设伏地点不是平原,而是一处河谷。
这种地方便于隐藏伏击部队,还会限制英军骑兵的机动。
并不需要出动坦克,步兵有火箭筒和机枪,加上大量的手榴弹,照样可以干翻对方骑兵。
勾引猎物上钩也很容易,让酋长派出一些勇士,带着一些牛皮,装作出去交易。
等见到猎物,扭头就跑,将其勾引到冒出袅袅炊烟的河谷里,那就算是齐活了。
为了保护盟友,黄廷还让上百士兵换成对方的装扮,脸上涂了油彩,脑袋上插着几根靓丽的鸡毛
这位妆效果完全可以以假乱真了,只不过皮衣里面有钢板,可以起到给躯干部位防弹的效果。
勾引了两天,等第三天上午十点左右,还真有大约五十英军骑兵上钩了。
仗着自己使用左轮步枪,完全无视印第安人,直接就向河谷的位置冲杀过来。
只是今天这个印第安部落与其他部落稍微有一丢丢不同,该部落有很多机枪
战斗仅仅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再没有一个英军骑兵能坐在马背上。
轻伤的也被五花大绑起来,然后从其嘴里便获得了黄廷需要的一些情报。
尽管很破碎,但通过情报,结合地图,大概能确定一部分英军的驻扎地点。
英军目前仍然缺乏战马,大部分人都步兵,所谓的机动性就不复存在了。
接下来,黄廷所部的任务就很简单了,那就干一票大的。
先向詹姆斯二世的一条胳膊来上一锤子,试试自己的手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