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钢近六十万斤。”
六十万斤?听起来很多,其实只有区区三百吨!
明朝的时候矿业开采、冶炼已经十分发达,钢铁产量最高时曾经达到年产十七万吨,明代永乐初年的铁产量已经相当于十八世纪初整个欧洲(包括俄国的欧洲部分)的全部产量。
明宣德年之后,朝廷控制力逐渐下降,官矿、官冶产量也随之下降,但全国的金属产量却反而增加!原因就是民间矿冶迅速发展,当时的安徽芜湖已逐渐成为民间冶炼中心,专业炼铁钢坊不断扩大,私营钢铁大作坊多不胜数。
金银矿是官府禁止民间开采的,但这也仅仅只是一条法令规定而已!盗矿之事遍及全国各省,大多数都是银矿。他们有的是在深山偷挖,有的则凭借势力占据官府矿场,有的更建立武装公然和官府对抗。
在广东顺德,有的豪强勾结世家经营银矿达三十年之久,采银数额可想而知!不过积少成多,占数量最大的,还是民间的零星偷采偷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