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瑞,你可真有一手。”
“不,我还是有底线的,梅林。”
弗瑞解释到:
“一个传承了很久的组织就算再怎么腐朽,内部肯定也有坚持原则的人,他们不希望看到自己服务的组织落入黑暗之中。而比较幸运的地方就在于,我的朋友其实挺多的,有一个在工作并且还保持着原则的朋友,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很正常不是吗?”
“哦,原来是朋友。”
梅林耸了耸肩,他对弗瑞说:
“那就这样吧,我会去观察一下那个罗林斯特工,我也会等你的结果。”
梅林挂断了电话,他看了看时间,然后给自己做了顿简易的午餐。
在十几分钟之后,他穿着一身宽松的本地服饰,带着遮阳帽和眼睛,开着自己的三手破车,朝着坎大哈城外驶去。
他打算在下午的时间,去附近走一走,看看能不能发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不过就在梅林刚驶出城外快十分钟的时候,他意外的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古怪的年轻人。
那是个高瘦的白人。
有一头金色的短发,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大概是天气炎热的原因,他把外套脱下来,系在腰间,肩膀上还背着一个类似于书包一样的东西。
如果这身打扮是在纽约的街头,那绝对没什么问题,甚至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但这里是阿富汗,是一个正在酝酿战争的地方,而就在这荒凉的路边,这么一个看上去像是学生的人,以这种打扮出现,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梅林想了想,便开着车,停在了那年轻人身边几米远的地方,他对那个左顾右看的年轻人喊到:
“嘿,需要搭车吗?”
“呃,谢谢你,好心的先生。”
听到梅林的邀请,这已经很疲惫的,面容憔悴的年轻人有些狼狈的道谢,然后快速打开车门,坐在了后座上。
梅林再次启动汽车,在引擎发出的杂音中,他通过倒车镜观察着那个年轻人。
他看上去只有20岁的样子,绝对不会超过25岁。
“你从哪里来的?这个时候来阿富汗旅行可不是个好的选择。”
梅林随口问到。
后面的年轻人回答说:
“我来自辛辛那提,我来这里不是来旅行的。实际上,我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一个呃,意外吧。”
“什么意外能把你从北美送到这个该死的地方来?”
梅林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他对后面的年轻人说:
“哦,对了,我叫尤里,来自纽约,在坎大哈经营一家失败的酒吧。但现在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我还打算过一段时间就回家呢。你呢?”
“我叫林肯,先生。林肯坎贝尔。”
那个有漂亮的蓝色眼睛的年轻人很有礼貌的回答说:
“我是一个医学生。至于我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呃,算了,你肯定不会相信的。”
“嗯?”
梅林来了兴趣,他说:
“我在这该死的地方待了快2年了,这地方很无聊,我现在对一切事情都有好奇心。所以,说说吧,林肯,没准我能帮你呢?你看,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而我恰巧还知道该怎么去机场。”
“当然,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
梅林指了指前方崎岖的道路,他说:
“我会把你放在下一个小镇,那里有去喀布尔的长途车。”
林肯沉默了十几秒钟,他脸上有显而易见的茫然和无措。看样子,他对于自己现在的情况也很头疼,在梅林的刻意引导下,他觉得自己现在确实很需要帮助。
因此,在片刻之后,他抬起头,对梅林说:
“实际上,尤里先生,我在2个小时前,还在辛辛那提的酒吧里喝酒而现在,我却横跨了大半个世界,出现在了阿富汗。”
“我是被一个古怪的人带过来的,他可以穿梭空间,他原本是要带我去一个隐秘的地方,但中途好像是感觉到了什么急事一样,就那么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
“听起来像是喝醉之后的胡言乱语,又像是什么见鬼的魔法故事。”
梅林的眼中闪过一丝精芒,但他却佯装生气的拍着方向盘:
“如果你不想告诉我你的故事就算了,林肯,但我现在感觉,你在侮辱我的智商。”
那样子,活脱脱的像一个听到了荒诞之言的普通人一样。
在他身后,年轻人无奈的耸了耸肩,他说:
“你看,我之前都说了,你肯定不会相信的,实际上,就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我最初以为自己还在宿醉里。”
“那就假设你说的是真的,真的有一个能随意穿梭世界的怪人。但为什么他要带着你飞跃世界?”
梅林嘟囔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