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皆兵,似乎不是一件嘴上说说的事情。
而更重要的并不是武器的本身,而是武器本身带来的变化。
训练一个合格的勇士,需要很久很久。
而比勇士更猛的悍卒,却不是能培养出来的,而是需要战场的磨练,不断的磨练,需要的时间更长。
有些人,也许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悍卒。
更多的人,则死在了磨砺的路上。
所以悍卒在军中十分珍贵。
往往一支万人的兵马,其中精兵也许只有三四千,悍卒也许只有数百人。
可有了这种武器以后,只要稍微训练一下,就能让每一个人踏上战场。
经历几次磨练,就能磨砺出战斗力不输给精兵的兵马。
虽说难以媲美悍卒。
但却能媲美精兵,已经很不错了。
精兵可是军队作战中的中坚力量。
精兵的训练时间被大跨度的缩短,精兵的数量也会急剧上升。
青塘若是掌握这种利器,那青塘的精兵数量,就会成倍数增长。
到时候何惧西夏?
何惧辽国?
何惧
宋国还是得畏惧一下,因为这东西是宋人造出来的。
回忆寇季刚才说过的话,宋国似乎还有比这更厉害的利器。
总而言之,这东西若是被青塘掌控,那青塘称霸西域,指日可待。
角厮罗和自己的文武大臣们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目光中的震撼和坚定。
角厮罗暗中点了点头。
众人齐齐将目光从那个被打死的死囚身上收回。
角厮罗郑重的看向寇季,沉声道:“大宋不愧为天朝上邦”
寇季很满意角厮罗的态度。
这证明角厮罗被震慑到了。
后面借兵的事情,就好谈多了。
寇季就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淡然的笑道:“青塘侯也是大宋之臣,大宋的东西,也是青塘侯的东西。”
听到寇季这话,角厮罗并没有反驳。
反而笑容灿烂的点点头。
若寇季在展示火枪之前,说出这话,角厮罗一定会淡然一笑,不做任何表示。
青塘的文武们,会追着寇季口诛笔伐。
但如今寇季展示了火枪,让角厮罗见识到了火枪的威力。
角厮罗自然十分愿意承认自己是大宋之臣。
别说让他承认自己是大宋之臣了,就算让他上表一封,称呼赵祯那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官家一声干爹,他都愿意。
只要大宋能将火枪的制造工艺給他。
最好大宋能直接造好,給他送过来。
面子对角厮罗而言,无关紧要。
早在他被宗哥僧李立遵挟持的时候,他就已经没有了面子。
这些年,他别的没学会,只学会了一件事。
拳头才是硬道理。
只要能让他的拳头变强,他不在乎任何颜面。
只要他的拳头够强,任何丢掉的颜面,都能找回来。
辽皇耶律隆绪厉不厉害,强不强?
厉害!
强!
他认韩德让当干爹的事情,众所周知。
他干爹和他亲娘同榻的事情,众所周知。
谁敢在他面前将此二事当成耻辱说?
没人敢。
敢说的都成了他铁蹄下的肉泥。
剩下的皆是一些跪在他面前,喊他大哥,或者干爹的人。
所以面子不面子的,根本不重要。
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寇吏部,此物”
角厮罗刚刚开口。
寇季果断打断了他的话,笑道:“此物名叫火枪,最大的特点,就是隔着老远的距离,就能将敌人一击必杀。
远胜于弓箭。
一个合格的弓箭手,需要从上百人中挑选。
需要磨练一年以上,才能成为合格的弓箭手。
而此物,人人皆可使用。
只需要一日,便能驾驭。
仅需要不到一个月,就能媲美合格的弓箭手。”
“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