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祚嘿嘿一笑。
别看他像是个憨憨一样,其实他粗中有细。
他执意要帮助种世衡,除了是因为种世衡做事的方法对他的脾气外,还有一部分是为了利益。
种世衡听到了汝祚这话,就明白了汝祚的花花肠子。
当即,种世衡盯着汝祚道:“依照以往的惯例,你们小部族的兵马帮我们打败了敌人,最多只能拿到一成缴获。
我看你如此热心的份上,就给你一个便利。
只要是你的人打下的东西,都归你们。”
汝祚听到这话,眼睛变得更亮了。
“说话算数?!”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痛快!我就喜欢跟你这样的大官打交道!”
“”
汝祚在种世衡答应了此事以后,就跑去召集族中的青壮。
种世衡则派人去了边市外传令,要求所有兵马通过边市,奔赴大理。
当一道钢铁洪流涌入到了龙马湖边市的时候,龙马湖边市内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龙马湖边市,处在两国交界处。
经常见识到各路人马,也见识过各路恶人。
但是从没有遇到过像是钢铁洪流一般的兵马。
汝祚带着族中一千多青壮依照约定时间,赶到了边市中,看到了天武军将士以后,差点没惊掉下巴。
马湖部的青壮,勉强算是兵。
他也是带过兵的人。
大致能看出什么是精兵,什么是孬兵。
天武军,在见识过的所有兵马里,气息是最骇人的,也是最强的。
虽然他没见识过天武军上阵杀敌。
可他依然能确定天武军的将士是最强的。
原因无他,天武军除了有最整齐的军容外,还有最严明的军纪。
如果这两点都不算的话,那么天武军身上弥漫出来的肃杀气息,以及天武军将士另类的佩戴武器方式,也能证明他们是悍卒。
但凡是悍卒,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都喜欢在战场上用自己觉得最顺手、最舒服的方式杀敌。
所以他们佩戴武器的方式,也跟其他人不同。
有人喜欢提着刀枪剑戟、有人喜欢背着、也有人喜欢别在腰间。
仔细打量天武军的话,会发现,天武军将士们在佩戴单人使用的武器的时候,都有所差别。
佩戴武器的地方,也有许多差别。
毫无疑问,天武军中的将士,已经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已经知道了兵器佩戴到什么地方,自己用着最顺手。
“真是厉害”
汝祚在看到了天武军以后,就知道种世衡为何对他那么大方了。
因为跟在天武军如此强军背后,他几乎捡不到什么便宜,也捡不到什么战利品。
但他并没有因此懊恼。
反而更加兴奋。
因为他发现,现在大宋做事的方法,很对他的脾气。
他们马湖部的人也是大宋的百姓。
他们跟着如此大宋,如此朝廷,以后肯定会有好日子过。
“大理害我大宋四位百姓的性命,依照我大宋官家在汴京城内许下的凡是伤害我大宋百姓者,必诛之的诺言。
此刻,我们兵发大宋,为我大宋讨回一个公道!”
种世衡在所有的人马到齐以后,对着那些围观的百姓们大声的喊道。
朝廷为了四个百姓的性命,悍然对大理出兵。
百姓们难以置信,可又不得不信。
因为种世衡率领着兵马蓄势待发,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信。
朝廷肯为小小的百姓的性命,悍然兴兵。
如此朝廷,纵然豁出性命去报答,也无怨无悔。
“万胜!”
“万胜!”
“”
不知道谁喊了一句万胜,百姓们群情激扬的跟着一起嘶吼。
纵然是嗓子喊哑了,他们也不在乎。
种世衡率领着天武军,在百姓们的高呼声中,冲出了边市。
出了边市,在大宋和大理边陲的交界处,歇息了一夜。
次日。
种世衡兵分三路,分别攻向了大理的阿都部、沙麻部和双林部。
种世衡自己率领两万兵马,前往了阿都部。
朱能率领两万兵马,杀向了沙麻部。
剩下的一万人马,由天武军大将军统领,杀向了双林部。
双林部比起沙麻部和阿都部,只是一个小部族。
所以,一万人马足以。
在马湖部族人的引领下,三支兵马抄捷径赶到了他们要攻打的地方。
一日之内,阿都部、沙麻部、双林部三部,尽数被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