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他们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一间空房都没有了,甚至连大通铺都已经客满。
罗长风与阿飞都没有在意,与客栈掌柜交涉之后,他们获得了在柴房中凑合一夜的机会,这已经比卧在雪地里要好了无数倍。
李寻欢更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而他……并不缺金钱。
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的喝着,他酒喝得并不快,却可以不停的喝几天几夜。
罗长风与阿飞则是点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这是他们这近半月来,吃过的第一顿像样的饭菜。
李寻欢不吃菜,他只是不停的喝酒,然后不停的咳嗽,脸上却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
他很欣赏两个少年对待食物的态度,他们吃饭非常认真,他甚至从他们脸上,看到了对食物的虔诚。
但与此同时,李寻欢又有些心疼,因为从他们对待食物的态度,他可以大致想象出,他们以前活得有多艰难。
虽然阿飞是真的活得很难,罗长风并不是,但他有了连续几天几夜找不到任何食物,不得不吃生肉来充饥的经历,在面对食物时,也变得跟阿飞一样。
阿飞吃得虽多,但并不快,每一口食物进了他的嘴,他都要经过仔细的咀嚼后再咽下去。
但他又并不是在慢慢品尝食物的滋味,他只是想将食物尽量嚼碎,这样才能更好的将养分吸收,让每一口食物都能在他身体里,发挥最大的能量。
长久的艰苦生活,已使他养成了一种习惯,也使他知道食物的可贵,在荒野中,每顿饭都可能是最后的一餐。
他吃了一顿饭后,永远不知道第二顿饭,能在什么时候才能吃得到嘴,所以每一口食物他都绝不能浪费。
那虬髯大汉从二楼走了下来,站到李寻欢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虬髯大汉叫铁传甲,绰号“铁甲金刚”,一身铁布衫的横练功夫,已练到极高的境界,几近于刀枪不入。
他是李家最忠实的仆人,因十八年前的一桩公案而结下仇家,在逃亡了数年后受李寻欢父子收留,从此便跟在李寻欢身边为仆。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并未说话。
过了半晌,铁传甲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哦!押镖的是谁?”
“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说话间,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罗长风与阿飞一个坐在他侧面,一个坐在他对面,刚好将他的身形挡住,诸葛雷等人并未发现角落中低调吃饭的几人。
罗长风只是淡淡瞥了诸葛雷一眼,便不再理会,专心对付面前饭菜,阿飞更是连头都没回。
诸葛雷几人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
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被称为老二的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
“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老二又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刚笑得三声便即停顿,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起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形貌,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
两人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上去就像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