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卷 第七十二章 实力坑爹  无限之神话逆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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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月的赶路,罗长风一行终于回到阔别两年的保定城。

他们没有直接前往兴云庄,而是先到聚贤居安顿下来,他们如今也不可能再住在兴云庄,所以罗长风跟李寻欢决定,晚饭过后再上门拜访。

然而,这一决定却让他们错过了许多事,对李寻欢来说,或许有些遗憾,但对罗长风来说,却是再好不过的局面。

天色将暗,罗长风一行吃过晚饭,这才往兴云庄而去。

一路上,孙小红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一刻也不愿松开。

她一点也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

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尤其是在即将见到那个女人时。

兴云庄所在地距离闹市较远,十分僻静,所以这里发生什么事的话,通常不会惊动寻常百姓。

罗长风一行到这里的时候,立马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兴云庄门口,守着四名陌生人。

这四人个个气势凛然,呼吸绵长,皆是武功不弱的好手,兴云庄绝不可能奢侈到,用如此高手看门的程度。

罗长风耳朵动了动,忽然沉声道:“兴云庄出事了。”

李寻欢神色一凛,眼中透射出几缕寒芒,脚步加快了几分。

孙小红紧握李寻欢的手也默默放开,因为她知道,此刻李寻欢手中需要的是飞刀,而不是她的手。

“站住,今日兴云庄不见外客,诸位请改日再来。”看到罗长风一行靠近,守住大门的其中一人上前喝道。

李寻欢面无表情的道:“你们是什么人?”

那人道:“与你无关。”

李寻欢道:“那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那人两眼微眯,冷笑道:“正要请教。”

李寻欢指着他身后大门两旁的对联,道:“我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四人下意识的回头,一眼便看到了门上的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四人脸色齐齐一变,为首那人厉声道:“你是飞剑山庄大庄主李寻欢?”

他没有回头,脸朝兴云庄内,这一声厉喝蕴含了内力,声音远远传了出去。

李寻欢脸色大变,此人的作为,明显是想通知里面的人,看来兴云庄真的发生了大事。

“锵”

“噗噗噗噗”

那人喝完这一声,正要回头,罗长风却已悍然出手,瞬息之间,他的身形便在四人身侧掠过一圈,回到了李寻欢身侧。

“不要再说废话,再耽搁下去,兴云庄就要被灭门了。”罗长风看也不看捂着脖子相继倒地的四人,对李寻欢道。

李寻欢不再多言,与罗长风一起展开轻功,向着兴云庄内冲了进去,孙小红与铁传甲带着八名飞剑山庄弟子紧随其后。

……

兴云庄内,尸横遍地,护院、仆役、侍女等共计四十七口,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到处都充斥着血腥之气。

冷香小筑前,那片赵正义等人构陷李寻欢的梅林外,数十名各持兵刃,杀气腾腾的神秘人将几个人死死围在当中。

为首者是一名身形高大,身穿墨色劲装,手持双钩,面容阴鸷的壮年男子。

包围圈中央,龙啸云右胸上插着一柄剑,浑身上下无数血口,以一杆精钢长枪拄地,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去。

但他早已是强弩之末,之所以到如今还未倒,皆因那股保护妻儿的信念,否则,他早该死了。

许多时候,人是可以忘记死亡这件事的。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同样浑身是伤,但要比他好得多的人。

那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背上有一个隆起的“驼峰”,还是个驼子。

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却比龙啸云强了不止一筹,比之对方为首那人也不差分毫。

他的眼睛如鹰一般锐利,佝偻的驼背,却给人一种如伏山岳的凝重感。

他的双手比寻常人粗壮,手指如金似铁,显然,他擅长指上功夫。

此人正是孙白发二子,孙小红的二叔,当年以“大力鹰爪功”闻名江湖的孙驼子。

当初王怜花将《怜花宝鉴》托付给李寻欢,但正逢李寻欢出远门,王怜花虽将《怜花宝鉴》交给了林诗音,却不太放心,便嘱咐孙驼子帮忙照看。

却不曾想,这一照看,便照看了十四年。

孙驼子一诺千金,《怜花宝鉴》成了他的心结,也成了他的枷锁,让一个武林豪侠,当了十四载的小商贩。

今日他发现有大批外敌侵犯兴云庄,为保林诗音性命,更主要的是为保《怜花宝鉴》不失,他终于不再隐藏,主动加入了这次血战。

但事到如今,他知道今日恐怕就是兴云庄灭门之时了,而他也将把命丢在这里。

不过这对他来说,反而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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