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马强,你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工伤,我是不负责的,除了任何问题,都是你们自己来管!”
“而且,我也说了啊,你们爱做做,不做拉倒,你们也时间不短了,我对你们也还可以吧?”
“咱们都应该有契约精神吧?说话不算数,我以后可不会用你们了。”
这老板说话听起来有理有据,可是仔细一听却是胡说八道!
田香兰直接拿过电话,按下免提,厉声说道:“我是省二院急诊科护士长。”
“怎么了?契约精神?你这是欺负孩子们不懂法律是吧?”
“什么年代了,还有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你这是欺负人吗?这是无效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的确,田香兰这种事情见多了,什么约定“如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条款,明显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无效条款,该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男子一愣,没有生气:“护士长,对吧,这件事儿呢,你就不用管了,是我和我朋友的事儿,什么劳务关系,行了,你把电话给他们,我跟他们说。”
男子轻描淡写一个朋友,把护士长说愣住了!
护士长面色铁青:“我告诉你,这次的事情,我就要管,你这就是在违反法律,强制免除自己的责任!”
男子笑了笑,挂了电话,根本没有理会田香兰。
这种事情,最多是劳动纠纷。
最后也不过是扯扯皮,然后民事调解,这群孩子,最多就是闹腾一下,要点赔偿费。
毕竟,他们去哪儿找工作?
即便是他们先到劳动争议仲裁会去申请仲裁。
而且仲裁委员会只是会帮助协助你处理这个问题,协调处理,怎么协调?
说白了就是私了!
私了不满意,你可以上去告,上去闹,但是
真的就是说开了,闹到了法庭上去,他们舍得花钱找律师?
而且,农村人小伙子,虽然有一股子憨劲儿,但是还是比较简单的,安慰安慰,就好了,给点小钱补偿补偿。
总比乱七八糟一大堆钱要实惠的多。
至于什么找劳动局,找仲裁,或者是上法庭太麻烦了,他们可不懂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