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圭不愧是天下英豪!”
刘备拿着一张帛书,整张脸都可以看得出兴奋,望着在那里出神的方莫,他哈哈一笑,“四弟,可是为其所震惊,其实大可不必,早年间……”
“伯圭曾领兵十人,大战鲜卑数百骑兵而不落下风,如今他兵精粮足,有此战绩实在不足为过。”说到这里,他的脸上显出了一道缅怀之色,“当初,我与德然,伯圭共入卢师门下,今日我为三郡都守,他为骑都尉,都已名扬天下,可惜那德然却……”
刘德然,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
根本没有什么成就不说,如今还借着刘备的名头招摇撞骗,当然……
此后他可能要更多一个人的名头可以借用了。
公孙瓒的战绩,足以让天下震撼。
鲜卑,或者乌桓,其实他就算是打了,也不足以震惊天下,因为谁都没有当这里的人是回事。
但是南匈奴那就完全不同了。
南匈奴虽然不是当初的匈奴,且跟那些人相比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但只要有这两个字在,就足以让天下称颂。
打败匈奴,不过百多年光阴而已,谁都还没有忘记,当初的大汉到底有多么丢脸。
因此,公孙瓒的战绩才会如此被人称颂,连早年间的一个事迹都挖了出来。
“不过这应该是在造势,想要给他更大的官职,不造势是绝对不行的,但……”方莫想到后来,苦笑一声,心里嘟囔,“以公孙瓒的作风来说,他还真干得出来十个人干鲜卑数百人。”
这家伙,本来就是以强硬对待异族著称。
杀异族如杀杀父仇人一般。
疯狂无比,且血腥万分。
光是这些,就足以让他获得一定的成就了。
“四弟,你还在想什么呢?快些准备一封书信,吾等好恭贺伯圭的功劳啊!”刘备哈哈一笑,提笔便开始写了起来。
如果是历史上,这家伙混的绝对没有公孙瓒好。
起码前面是这样的,到了后来,他成熟了,也更加厉害了,哪怕是天下枭雄曹老板,也都认可这个对手。
同时期的历史上,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官,说不定还在四处逃窜。
所以,当他知道了公孙瓒的战绩,恐怕会很复杂。
但现在不会了。
灭了一部鲜卑,屠灭数万异族,此等功绩,比之公孙瓒都要耀眼很多。
心情恐怕会很轻松,说恭喜也是真心实意的……
想到这些,方莫也开始写书信。
公孙瓒跟他相识一场,而且对方那么的看重自己,他必须要写一封书信,来表达双方之间的一种感情,另外还有一点……
未来的公孙瓒,说不定还有机会合作。
这是最关键的了。
唰唰唰!
一封书信,龙飞凤舞的写完了,字并不怎么好看,不过他觉得对方也不会太过在乎……
……
……
“哈哈哈哈!”
公孙瓒此刻战甲在身,脸上也长出了不少胡须,但还是难以掩盖他是个帅哥的真理,此时他望着手中的书信,不断地发出大笑声,对着身旁的张辽道,“文远,快些看看,此书信可是那名震天下的方谦和所写,他在恭贺我,哈哈哈哈……”
初次见面,二人地位略有悬殊,但他自信万分,自知未来绝不会屈居于人下。
再度见到时,对方已然是三郡之丞,地位更高,可他也是不差。
最重要的是,对方在他走时,留给他的一句话。
让他来并州!
这里真的好啊,不仅杀了很多异族,还将休屠部弄得瑟瑟发抖,再也不敢说什么反叛,不过他觉得,南匈奴照样还会是敌手,因此根本就不准备放过。
而此时,恰好遇到了刚刚年满十七岁的张辽,二人相见恨晚,互诉衷肠,短短时间便打成一片。
又是好朋友,又是功劳,这些都是之前他所没有想到的。
而现在,却轻轻松松的获得了。
因此,他对方莫仍然充满感激。
张辽拿起来看了两眼,虽然觉得字体有些不好看,却仍然可以看到其中的殷殷期盼之情。
不由得,他抬起头看向了公孙瓒:“兄长,此劝人上进之书也,未来吾等一定要将异动之匈奴,尽数杀光,还并州百姓一个安宁!”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公孙瓒也是猛烈大笑,灌下去一碗黄汤,他脸上出现了一道殷红,“若是谦和愿来,异族何足挂齿?可恨那刘玄德,知才而不用,否则此刻哪里还有甚鲜卑存在!”
“哦?这又是为何?不是传闻二人配合默契,杀了无数鲜卑,立下震世之功吗?”张辽还是年轻,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带了起来。
公孙瓒摇了摇头,指着旁边的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