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威风凛凛的森林狼,眉心有一条白色的竖纹,眼神凌厉。
好像是条狗。
陈父看了两秒。
以前他养过狗的,叫豆豆,只是后来去买菜的时候被一辆车撞在脑袋上当场没了气。
从那以后他就没有再养过狗了。
这只狗也勾起了他的一些回忆。
召唤出森林狼。
陈父犹豫了好一会儿,将右手放在它的额头上。
轻轻摸了摸。
森林狼眯起眼睛,吐出舌头,尾巴开始摇晃
陈父本来对召唤之书不太接受的心情被这只森林狼给融化了许多。
他拿起筷子从剩汤里夹了一块骨头丢出去。
“去吃。”
森林狼一个翻身扑向那块骨头,三两下就嚼碎,尾巴摇得更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