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浑厚的晋音响起来,“我魏武卒,保持阵形,随我冲阵!”
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步兵,组成了巨大的箭头阵形,前面树起几十面犀面大橹,用他们特有的节奏向上迈进。
“铛、铛”地声音,那是匈奴人箭支射在魏武卒甲胄上的声音,三重甲之下,匈奴人的骑弓已经对他们构不成威胁。
倒是乞活军被射下马的比较多。
不过,距离太近,两轮之后,刘煜的骑兵已经杀入了苍头兵人群之中。
刘煜的龙雀刀不知道砍了多少匈奴人,此时的他只有一个目的就,就是扫清障碍,斩杀冒稽。
“把此战带上来的轰天雷全扔出去!”刘煜的脸上满是血迹,这个下午,他已经习惯了红色以及战场上的腥臭味。
刘煜为了能在决战中取胜,直接让人带了二百多枚轰天雷。
两军用命,再加轰天雷的成百声的响起,终于凿穿了白头匈奴兵的防御,杀入了金狼卫的防守区域。
“魏冲,冒稽就在眼前了!还能战否?”刘煜能清楚地看到冒稽的模样,回头看自己的乞活军,应该只剩了六千多人了,而且是真累坏了。
“老子才刚刚活动开呢?!”魏冲已经带三千武卒攻上前来,阵形纹丝不乱。
“三千金狼卫对三千魏武卒,谁强?”刘煜的话带着刺激的意味。
“我魏武卒专克骑兵!”魏冲豪气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