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威指使陈大锤和方六合绑架并意图杀害县学生员纪浩,家仆徐四协助其主,俱都事实清楚,且嫌犯供认不讳,又有证人佐证。是以纪浩反杀苏威及徐四,属于被迫反击,自然无罪。
至于这两个绑匪指认苏兴平为其堂主之案,因为事涉白莲教,关系重大,非本县能独自审理。本官当奏报知府衙门,请上官前来一起勘查定夺。”
随即他朝站立堂下的站班班头王楚道:“让陈大锤跟方六合四画押后,将他们押回大牢,增派人手,严加看管。如有失职,唯你是问。”
至于苏兴平,既然被指认是白莲教堂主,自然是嫌犯。不过他毕竟是德高望重的士绅,而且本身就有举人功名,倒是不好直接羁押。
冯知县最后还是让苏兴平先行回家,但是派了几个衙役将“保护”起来,等候传勘。苏家家大业大,自然也不怕苏兴平潜逃。
至于纪浩,他反杀苏威和徐四,属于正当防卫,自然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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