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说说,跟随惠娘一起去东北的那些人吧,陶三近不要多言,这件事本来就是他的理想,他是用信念来支撑自己做买卖,也是对之前的自己百事不成的一种悔恨,快三十的人了依然单身,岛上的人给他介绍女子,他也是好脾气,委婉地拒绝,一门心思来做点自己的功业,用他的话来讲,人这一辈子,到死的时候,如果没有遗憾,就算是没白活,现在他不行,若此时死了,宁愿不托生。
他也曾万念俱灰过,在北直隶做生意时,过于相信别人,被人绑来卖到岛上,虽然只有两个月,但也是感觉自己这辈子完了,直到林荃的出现,他那快僵死的躯壳竟然又泛了过来。在这些苦力中,他是深得林荃和惠娘尊重的人。曾经有人图财,林荃也说过,如果累了,想找个地方歇着,就带点钱走,岛上的人,都死过一次,以后别再去惩罚他们了。就凭这句话,他决定留下来。
不过优秀的人不用担心没有家业,他最终在东北与边军的女儿结亲,也是修得福分。优秀的人,也不会总是在别人的天空下翱翔,他最终也是与林荃分别,开创自己的事业去了,这或许是黑山岛这群苦力的最终结局。合而为友,分开就是这个天下,翅膀硬了,就别婆婆妈妈的,相忘于江湖,才是江湖儿女最好的结局,不过这几年还要在一起。
慕老大在黑山岛的日子感触最深,这三十年的人生历程,唯有此处才是真人间。
慕老大的家乡在宣化府就是后来的张家口,前皇十九年的蒙古大寇边,十几万边军战死,几十万百姓遭殃。慕老大的父兄们都是战死在沙场,那时,每家出一人,留在卫所,他才得以幸存,此战之后,已经不年轻的他开始了流浪,去塞外放过马,到京城运过水,都是生计,为了那口活命的吃食,但无论怎么颠簸流离,他始终记得自己是边军的后代,如同贺年一样,都是骨子里的记忆。
他是那种有些小聪明的人,从小随父兄练就了一身的好本事,杀人放火是拿手活,当然,家教甚严,决不允许他偷鸡摸狗,即使饿死,也不去做这些邋等事。每日黎明之前,父亲的声音总会在耳边轰鸣,“你这懒人,不配做我边军的儿子,把军纪和家规背来。”也是因为如此,他生命的轨迹却是随着人群在不断地流动,就像无根的浮萍,随遇而安。
从北直隶到了辽阳,再到盖州金州在向东的建州,他秉承了家教中不为恶的信条。要不也不会这样颠簸流离,无论他投奔哪个大户,简简单单地打打杀杀,欺负一下老实人,修理一下二愣子,都会过得很好。
但是他讨厌那种狗仗人势的感觉,所以只能流浪;但也不要以为他是那种见了恶就拔刀怒向的人,更多的时候,是逃避,所以一路沿着海岸线奔波,最终走无可走,来到了皮岛。也就是在这里,与几位同是天涯沦落的流浪人,一起讨生活,也学人家结拜为兄弟。
事实上,他孤家寡人惯了,说是十兄弟义结金兰,也没啥感情,就是相互帮衬,为兄弟两肋插刀,不是不可以,要看理由,能不能说服自己。他也不是那种没有感情的人,在皮岛的日子,总是带着薛三和钟意两人,薛三笨拙,钟意年纪小但是心肠好,至于其他的兄弟,袁成有主见,带着祖承训两人也是一组,因为做的事不同,见面的日子也不频繁,但也有照望,也不算是聊胜于无。
方世玉,南方武举人,结拜的事是他提出来的,报仇也是他的意思;武二那几人,也就是结拜时候见过,之后就断了来往;当初武二他们外出,他也不阻拦,甚至连面都不见,再后来方世玉要为他们报仇,他也不怎么赞成。
所以,虽然他来到了登州,其实从来没想过要为武二报仇,在他的价值观中,武二该死,那些给人当狗的人,迟早要死,只是碍于情面不能说而已,所以第一次见到林荃之后,压根就没有动手的意愿。
十几年的流浪生活,他看惯了各种嘴脸,有点权势的人,无非是想把自己变成他们的打手,或奴隶,也是他有点武力,走得了,也正因为如此,他无论在哪里,都待不久。说他是个自私的人,不为过,说他是个冷血的人,也不为过,从父兄死后,年少轻狂的他从第一次被骗,就是这种性格了。
只是夜里,至今还会梦见,小的时候白天那狼烟飘起的日子,如果没有风,狼烟的柱子就会冲上天,然后在那里盘旋,再盘旋。
他在黑山岛的日子,或许是他这辈子中,最忙碌的日子,不断地出海,不断地参与厮杀。只不过手中的刀,从来没有见过血,因为每次都被林荃放在后面,倒是钟意与林荃,每次都在前面,也不用自己出手。
一开始,是钟意执意要来,他担心这个小孩子,就跟着,后来发现担心是多余的,钟意的战力比自己还要高,更重要的是,林荃只是把钟意作为帮手,凡是都是自己先上,同归于尽的时候,钟意再帮一把。
这些日子,也是他这辈子除了少年时期,最清闲的日子,记得之前自己每到一处,人们见识了自己的武力,就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