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盟。
血衣部族的族长很聪明,立即扩建血衣城,让十七个部族全部进驻城内,说要和他们共治天下,其实是把他们放在眼皮底下监视。
起初,十七部族的确有权有势,血衣城的任何决策都要由他们商定。
后来,血衣部族采用蚕食之策,逐渐削弱十七部族的势力和兵力,等他们意识到不对劲,已无力反抗。
如今,所谓的十七部族变成十七家族,完全成了血衣家族的附庸,虽在血衣城仍占领着各自的封地,实则没有多少权力和兵力。
“血衣族倒挺厉害。”石不凡不懂人间的是是非非和势力斗争,但血衣族能统治百族百年,绝非平庸之辈。
土地公点了下头,“血衣家族擅长驯兽,拥有一支极其强大的兽骑兵,几乎战无不胜,所以能征服百族。”
“后来呢?神木城呢?”石不凡显然更关心神木城。
土地公让石不凡莫着急,接着便说到了神木城。
原来,血衣族虽征服百族,统治千里领土,却有一个例外。
这例外,即是神木族。
神木族是唯一一个没有臣服于血衣城的部族,百年前没有,百年后依旧。
如果将血衣城的版图比作一幅画卷,神木族就是画卷上的一个窟窿。
每天盯着这个窟窿,血衣城当然不舒服,百年来费尽心机想将窟窿补上,结果都功败垂成。
这不,最近血衣城和神木族再次开战,正打得烽火连天。
“神木族是不是有神仙相助啊,能打上百年而不败?”石不凡惊讶道。
无论怎么看,统治百族的血衣城都是一个巨人。
神木族孤军奋战,是巨人脚下的蝼蚁。
蝼蚁如何与巨人相斗?
土地公呵呵一笑,“使者说笑了,神仙绝不会掺和人间的势力斗争,实是神木族的族人骁勇善战,加上神木城易守难攻,才和血衣城僵持百年。”
“原来如此,”石不凡亮了亮自己的大粗胳膊,开玩笑道:“神木族肯定有不少我这样的壮汉,一个顶十个打!”
土地公连连摇头,一副嫌弃脸色,“使者有所不知,神木族全是女人,哪来什么壮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