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57章 的确有些复杂  北宋大画师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事。御史官的职掌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上至宰相,下至一般小官,都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

官阶低而任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者,称“监察御史里行”。此外,还设推官二员,专管审理刑事案件。三院御史上疏言事,评论朝政或弹劾官员,按规定必须先向中丞报告。

地方官的监察,由通判负责。同时,皇帝还经常派遣转运使、按察使、观察使到各地去监察,这些都属于外任御史。

转运使本来是管理财政的,但也兼任监察官吏。南宋时,地方监司官职权加重,安抚使称帅臣,宰相外出巡事时,虽说是典州,亦必兼此职。后来在安抚使之上设宣抚、制置二使,不领州而位在诸路帅臣之上,成为一路之长官。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