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的重视和赏识。
又有丰厚的代言费。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换了一个小会议室,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的几个人在一起商量。
既然是商量,那就说明大家都心动了。
裴潜龙率先出口。
拒绝这个代言的决策是他提出来的,其他人都被他说服了。
事实证明他的决策是正确的。
克莱斯特文化传媒宣布林冬放弃PaulSmith的代言,立刻就在网上引得一片赞叹。
这说明什么?
说明人家从头到尾都没想过和你争,只是被你连续黑,最后不得不被动反击。
现在,裴潜龙又说可以代言了。
“两年一千万,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黄达岸代言天俊手表,两年也就九百万的代言费。”裴潜龙举了个例子。
这个例子举得好呀。
比黄达岸的代言费还高,这就足以显露PaulSmith的诚意了。
最近有则新闻说,宅男至爱的新垣结衣老师——不要去搜索,是个正常的演员——因为《王牌大律师》人气再上高峰。
早前她以一身性感造型拍摄泡面广告。
有传媒爆料她这个广告已经可以获得7,000万日元(约480万元),成为霓虹广告女星一姐!
霓虹那边的艺人薪酬比内地低好几个档次,华夏这边的顶级代言都已经炒到了一千五百万到两千万。
但也足以说明一千万是一个无比夸张的数字。
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代表着你在娱乐圈的地位。
如果你这个代言拿了一千万,那你接下来的代言,没有五百万都不好意思拿来和你谈。
而五百万,是一个准一线,老牌二线的代言价格。
理论上应该要拒绝的,可是PaulSmith给的实在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