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积累了人脉,房龙就是因为与他合作广告才建立了联系。
以他现在的人脉,就算是一般的超一线明星或者一般的娱乐公司,想要封杀他都得掂量一些。
但是林冬不一样。
人家可不是一般的娱乐公司。
克莱斯特文化传媒这几年疯狂的投资电影,和业内几乎所有的电影公司都合作过。
有人说他和中友传媒的王华森称兄道弟,有人说他连光剑的王鸿远也不给面子,有人说苏朦就是因为怠慢了他,第二天就跑到他办公室跪了一整天。
有人说……
虽然有些事情确实很扯,但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啊。
最重要的是人家有钱。
有钱人讲究利益,更讲究心情。
丁昇用陈祖名拍戏这事,人家完全可以花钱把他推上风尖浪口,打得他身败名裂,永世不得反身。
其实,这些都太复杂。
最简单的就是一句,我不希望有人拍这部戏。
估计整个娱乐圈大半的演员都会避之不及。
丁昇只是一个导演,累死一年拍两部片子,而克莱斯特文化传媒人家一年拍十多部电影。
“把这个人换掉,这部戏缺多少钱,我都拿了。”
林冬也没想过和丁昇彻底翻脸。
没必要。
至少他拍这部《最强对手》拍的还挺愉快的,丁昇的人品又不坏。
只是他可能觉得用陈祖名拍戏是小事,不作为宣传的点就行了,业内的人看在房龙的面子上,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个项目是房龙主导的,我说了不算。”
丁昇颓然的坐在椅子上,他没有勇气直面林冬的锋芒。
更不可能因为房龙来得罪林冬。
就为了一个小原则,直接就说这部戏缺多少钱我都拿。
太意气用事。
可正是这样喜欢意气用事的人,才真的不能得罪。
“那就把我的原话转达给他,我相信他知道该怎么选择。”
巫师大人拿起筷子,继续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