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回府,而是他段毅英雄救美?
可是外面可是围了有十多人,有没有武功不算,单单这体格健壮,虎背熊腰的样,也不是好惹的。
他如今就是一个普通少年,就学了一门小擒拿手傍身,可不是穿着红裤衩的超人。
面对三五个这等程度的壮汉,还敢比划比划,这十多个人要是一起上,哪怕单用拳头,也能把他生生锤死。
不过要是就此当缩头乌龟,让少女被人带走,今后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也是万万不能。
虽然从头到尾,少女对他的态度恶劣了一点,但有一说一,真的厌恶的话,还会请他吃饭?不直接把他撵走就算好的了。
所以,于情来说,他决不能坐视不理。
然而蛮干也是不行,段毅表面不动声色,暗中却是思索脱身之计,甚至已经开始观察四面环境,研究退路了。
少女对于围在摊子外的人还是漠不关心,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段毅愁眉苦脸的思索对策,莫名的觉得开心许多。
就在段毅沉思如何救助少女同时还不让自己身陷险境的方法,忽然发现围着摊子的壮汉们冲着一个方向齐齐鞠躬,异口同声的洪亮喊道,
“见过大小姐。”
大小姐?难道不是少爷吗?莫非这女人是个罕见的百合?
随后,一个刷新了段毅认知的女人映入他的眼帘。
这是一个吨位在两百五到三百之间徘徊的女人,然而身高应该只有一米六多一点的样子,穿金戴银,绫罗绸缎,却被撑的紧紧的,完全就是一个圆滚滚的肉球,似乎下一刻就要爆衫,实在令人担心衣服的材质不够好。
至于具体的相貌如何,已经看不清楚,因为五官已经堆挤在一起,完全辨认不出来,单说眼睛,完全就是一条缝隙,眼球都看不到。
就是再瘦个百斤,对于颜值的提升也是杯水车薪。
然后就见到这女人冲着他们这一桌咧嘴一笑,肥肉乱颤,粉底扑簌簌的往下落。
牙口黑黄,还沾着菜叶子,血盆大口实在是有些吓人。
嘶,段毅倒吸一口凉气,见过了温柔得体的大姐姐月娇奴,看到了傲娇可爱面容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少女,再一看这个女人,实在有一种上天不公的想法。
老天爷,明明大家都是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将月娇奴或者漂亮少女的颜值分配给这个胖女人一点点呢?
当然,段毅绝对不是歧视,因为肉身不过皮囊,人真正应该在乎的,是灵魂。
灵魂美才是真的美。
此刻的他是这么认为的。
“嘿,好,好,你做的好,这个人我很喜欢,就他了,今晚我就要和他成亲。”
由于被这个胖女人所震慑,段毅忽略了跟在她身边的人,直到女人扯着破锣嗓子和旁边的人说话,完了手指指的貌似还是他,段毅这才惊觉事有不对。
原来在女人身边的,赫然是之前段毅入住客栈的那个胖掌柜的。
只是原本体态丰润的掌柜的,此刻在这位大姐面前,却是显得小巧玲珑,经过对比之后,完全是标准身材。
再一看那位胖掌柜面对女人那谄媚的态度,投射而来的诡异眼神,段毅心脏狂跳,忽然想起了前世的一个梗,
“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啊。”
莫非,莫非,这伙人的真正目标,其实是他,而不是漂亮少女?
此刻,他无比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
可是,拥有年轻时平平无奇乐哥同等颜值的他实在是太吸引人了,至少在女性眼中,那就是夜空中的萤火虫,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