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人了,去香港干啥子。外头一个人都不认识,连说个话的人都没有,听说香港那边的都是满子弹,我去干啥。”
顿了顿,李秀月像是意识到什么。
“这事要是帮不了,就跟他们说帮不了,还能咋地。”
沈建南眨了眨眼,立马岔开话题。
“村里的事是小事。我是说您啊,上次让猴子来不是跟你说了,把房子盖起来,你看你,咱家又不是没钱。”
“你不是一直没有回来么,再盖房子是你跟梅子的新房,你不回来,我哪知道咋盖啊。”
“......”
“妈。盖不盖都行,咱现在这房子挺好的。”
“......”
母子两人互相看了一眼,齐齐看向突然插腔的沈忆梅。
刷!
被两只猫头鹰一眼的眼神盯着,沈忆梅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捂着脸,拔腿就跑。
炎炎夏日,热气逼人。
虽然夜色来临,但气温并没有因此降低多少。
院子里,沈建南穿着内裤拿瓢往身上泼着凉水,井拔凉水带着丝丝凉意,顿时驱走了身上的燥热。
非常爽!
忽然,背后似乎有动静。沈建南回过头,有些尴尬。
沈忆梅拿着脸盆和毛巾走了过来,月光下,一双乌黑的眸子神采奕奕。
“哥。我帮你搓搓。”
“......”
沈忆梅的语气很自然,似乎,这并不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一瞬间,沈建南有些怪怪的。
似是吃味,又不是。
两人一起从小长大,想来,肯定要比跟其他人亲近的多。
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沈建南只好干笑了下,任由沈忆梅走了过来。
很快,背上一股力道传了过来。
沈忆梅认真用手搓了起来。
力道很足,跟沈忆梅瘦弱的身躯似乎根本不相配,偶尔,还能感觉到干涩的摩擦,那是沈忆梅手上的老茧。在农村家庭,谁家都不富裕,干农活,从能会跑也许就会帮大人减轻负担。
割草、榨草、做饭、喂猪、喂牛。
沈建南手上的老茧也是这几个月才下去。
“哥。村里这事,你想好帮还是不帮没有。”
这话问的很有意思。
终究是读过书,沈忆梅显然要比更多人知道自家哥哥有多大本事。
就那条项链,怕是就足够解决所有问题了。
哗啦——
凉水变成了温水,不一样的温度让人感觉特别舒坦。
沈建南笑了笑。
沈庄差不多一千户人,一个人一亩四分地,不算黑户,整个生产队大概有一千亩地,如果加上荒地河田,得有两千多亩。
在庄里人眼里,这些地,确实不足以维持生活。
但有着不同的眼界,沈建南很清楚,其实这两千亩的土地,养活一个镇都绰绰有余了。
哗啦——
温热的感觉再次从背上传来。
沈建南转过身,望着从天上掉下来的妹妹,戏谑道。
“这事,看缘份。”
这种事也看缘份?
沈忆梅怔了下,没理解沈建南什么意思。
“忆梅。我好了。你洗不洗,我帮你也搓搓背。”
咚——
一个不重的拳头锤到了沈建南胸口,沈忆梅拿着脸盆气哼哼走了。
沈建南大乐,心里那种吃味的感觉散去不少。
但接着,这货就感觉不对。
就算那样,特么也是自己跟自己啊。
农村的夜没有光污染,少去了绚丽灯光影射,月光也似乎要比城里皎洁的多。
屋里,没开灯,但透过窗户的光辉,依稀可以看清床上的一切。
躺在床上,沈建南望着凄迷的圆月出身着。
之前他随口一句试探,李秀月的反应说明了很多东西。这位母亲,对于离开家乡有一种排斥和畏惧感。
作为人子,不能去强求什么。
所谓孝,不能有自己的意愿去主导一切,帮沈庄的理由就等于又添加了一份,等九鼎饮料吞掉天府,沈庄这两千亩土地就能成为九鼎饮料的一个基地。
现在,就差缘份了。
“哥。”
一声呼唤,唤回了沈建南的出神,但接着,这货就再次一怔。
刚洗完澡的沈忆梅着一件单衣,是沈建南随身带回来的男款白衬衫,映着银辉色月光,胸口的钻石项链反射着梦幻色彩,若隐若现,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手拨弄时,像是从天上堕入人间的嫦娥仙子。
心中,终究有道坎。
怔了下,沈建南赶紧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