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忽然想写点什么,不是牢骚,因为牢骚已经发完,我的好兄弟家宝小丫头也帮青春解决了,所以就是随便说说,唠叨唠叨,也算为自己写作的心路历程做个自我解嘲。
青春是新笔名,这本历史也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正儿经写历史,很有意思的是,我的第一本也是历史,写了九十万字,扑死,因为一次发烧断更,切了...还好切了。
那时候真是不会写书,空有所谓的好文笔,却写不出网友读者喜欢的故事。
后来转战几个网站,想想也算比较大的站,扑过也取得还凑合的成绩。
有些巧合的是,青春两本出成绩的书,都是第一人称都市,一本写了三百多万字,一本写了两百多万字。
两本书风格不同,但都有些读者支持。
一本是受大坦克影响,写的都市情感,那种虐文,有些读者一边看一边哭一边骂我,还要一边订阅,也是很感慨。
另一本已经被封了,哈,不是耍流氓,可能是题材敏感吧,就不多说了,以后建个群,想看的兄弟青春会告诉你们是哪本。
这两本书呢,一本经常进入网站销售前五十甚至前二十,一本鼎盛的时候总是月票前十的常客,当然日销绝对值和起点大神比不了,但在发书的网站也还过得去吧。
可是连青春自己都没想到,写来写去,脑子一热跑到起点开了一本历史,而且还是那种传统不带系统的穿越文,写了十七万字,就成了这个样子。
说起建群,青春也是有个读者群的,加群的读者不多,不到一百个,现在可能只剩下六七十个吧。
因为青春不善于经营,不懂和读者互动,又因为要上班还要码字爆更,很少冒泡,一来二去就清冷了。
现在想想,要是青春在起点能起来一丢丢,再建个群,一定好好经营,绝不再沙雕。
没错,真特么傻。
当时也有一些铁粉的,有几个跟着青春各个网站跑,我去哪里就去哪里支持,唯有这次,只有一个露面,为啥,因为青春放弃了自己以前的风格,我不再写第一人称都市,而是换成第三人称历史。
青春...忽然有些心酸。
因为我其实是舍弃了那些曾经跟着青春到处跑为数不多的铁杆,因为他们第一人称情感。
说实话,第一人称是小众,很多读者一看是第一人称,不管书好不好直接就弃了,没有理由,就是不喜欢第一人称,不喜欢那个我】。
但再小众的书,也有读者,真正喜欢的,就这一类,粘度比较高,很忠实。
然后,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青春一年没写,也没有花心思经营群,最后又换了题材...
大家都是知道的,网文就这样,一年多不写,也不懂得经营群,还要换人家就冲着这个来的题材,特么就是作死啊,别说青春了,恐怕大神也不敢这样。
想想真有点难受,当年还在连载的时候,不少读者加群,求青春千万别把女主写得太惨了,然后两难,选谁舍弃谁都不行,青春自己也难受,读者也悬着心,被虐着还要订阅要打赏。
只是完本了,一年多过去,青春啥也没干,却发现群已经冷清物是人非。
我稀里糊涂舍弃的,是给我写两千字长评的外国留学生读者,嗯,华裔。
是总给我打赏,后来说只要我开新书,发一章打赏一次的好兄弟。
我傻。
但青春没什么后悔的,因为写了两本第一人称都市,真的想好好写一本历史。
这是青春的心愿,也是我的选择,所以没什么,而且我相信,真正支持青春的读者,走到哪里也会支持,要走的,留也留不住。
就像那句歌词,红尘来呀来去呀去,都是一场梦,红尘来呀来,去呀去也空。
一念红尘,随缘吧。
说起历史小说,其实是青春的最爱,不然我也不会放着顺手的不写,头脑发热写历史,因为,每个老白读者心里,都有一个历史梦,都幻想成为叱咤风云冷兵器年代的那个王。
所以我写了,所以,可能扑的很惨,因为青春的写法很复古,可能还是十年前的调调,可能不是主流,不那么受欢迎吧。
更重要的是,青春是起点新人,没人气,没粉丝,书写得再好也没有人宣传支持。
我这样的,代表了一个很大的作者群体,代表了苦逼两个字,更代表了艰难的历程。
但是青春相信,是金子就会发光,我的书不差,我的文笔够老到,我也很会讲故事,会布一个宏达的局。
不喜欢弃书的,就是不喜欢我的风格,那没事,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总有喜欢觉得好的兄弟支持我。
怎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不管怎么讲,一直追书的兄弟都能看出来,青春的书,bug少,错别字少,每一章都是精心在写,自以为字斟句酌,我起码对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