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蓝狐耸耸肩:“她就是太小了,几年后再谈嫁给我的事吧。何况,此事重大还需国王定夺。”
“真的有必要吗?”同样喝得微醉,耶夫洛话语变得粗俗:“你把她办了事情不就做事,纵使是留里克也不会说你什么。再说,你为他居功至伟,怕是你的婚事他都很关心。”
“算了吧。是我亲手把她送到大神庙,如果她不够纯洁早就被赶出来了。在说,以我的实力想要多少个女人都可以。你知道的,我可以,但没必要。”
“真看不出来。也罢,人各有志。”说罢,耶夫洛又举起酒杯,夸耀起这拿骚红葡萄酒的美味。
但,战争之事在大神庙引起轩然大波。
露米亚做梦都没想到国王突然发起了一场南征。她知道斯摩棱斯克大概在什么位置,也知道一场战争不是短时间内能结束的。尤其是以罗斯人习惯的战争节奏,与留里克做统帅时的战争艺术——只要有机会就扩大战争规模,从而尽可能捞取最大战争红利。
抵达都城的商人们除了运抵大量的诺夫哥罗德物产,大量的成品衣物被都城人民疯抢,运抵的蜂蜜来多少就销售多少,乃至装在大桶里的酸爽粘稠的黑麦格瓦斯,已经习惯这种斯拉夫人的酒精饮料,都城民众也是来多少买多少。
“可能,留里克要错过今年的大祭祀。我……至少为他做些什么。”
安静的夜里,露米亚独自一人跪在礼拜堂内向着诸神祈祷。
她故意衣着单薄跪在这寒冷房舍,以求寒冷令精神镇定,也以这样受罪的姿态向诸神展示自己的赤诚。
她尤其向着奥丁的神像祈祷,闭上双眼默默祈祷。
忽然,像是受到了神谕。她站起身目光坚毅地看着被油灯照得闪亮的神像,满意得默默低语:“我懂了,我全都懂了。”
诸神需要祭祀,只有得到了鲜血、见识到民众的诚意,才能赐予远征的大军以神力从而获得胜利。
如果一个远道而来者说明了战争一事,这或许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的妄言,可以不予理睬。然所有抵达都城的人都在说国王御驾亲征斯摩棱斯克一事,那就是真实的。
它不但是真实的,而是这场远征缺乏一个必要的流程——战前祭祀。
当年讨伐丹麦、初次讨伐法兰克,出征之前可是祭祀了百头驯鹿,鹿血染红了海洋。罗斯是排斥人祭的,尤其当前的罗斯社会连奴隶的人数都极少,为了向诸神表示诚意,罗斯在牲畜祭祀上多年来就是大手笔,且罗斯的确有大肆屠鹿的资本。
第二天,大神庙大门紧闭,全体祭司在内廷集会。
年轻的祭司们窃窃私语,甚至连维莉卡也不知道母亲有何意图。
不久,露米亚头戴鹿角盔,手握宝石权杖走出帘幕,以最庄重的着装屹立在所有人面前。
“肃静!”她使劲敲一下木杖。
见聒噪已除,继续宣布:“孩子们!我们将紧急进行一次活动!我们伟大的王正在南方讨伐凶恶的敌人,斯摩棱斯克人向我们发起挑战,而国王将抓住这次机会彻底击败他们。诺夫哥罗德地方的军队在行动,但国王缺乏一次祭祀!现在时间还来得及,我们要向诸神汇报这次行动。”
说到此,话语已经引得轩然大波,露米亚再敲打一番木杖继续阻止聒噪:“今日神庙封闭,你们所有人开始准备!事不宜迟,我们将在明日清晨,在海滨祭坛完成这次祭祀。一切,就按照光明节的标准做。你们,都退下吧。”
众祭司愣了一阵,才陆续在领班的指挥下撤出。
“维莉卡。还有你,乌鸫。你们两个留下。”露米亚最后道。
不久,两位姑娘持续讶异地站在“长着巨大鹿角”的大祭司面前,对于乌鸫而言,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大祭司如此庄重——仿佛一位从森林里走出的精灵。
头顶鹿角、身披鹿皮,露米亚的打扮确实像鹿,此乃罗斯人自古以来的信仰,大祭司的装束越像驯鹿就越为人称道。
显而易见的是,驯鹿在罗斯社会文化里颇为关键。
只要条件允许,驯鹿就是祭祀活动的主角。
露米亚尤其凝视乌鸫的脸庞,惹得女孩不禁回避。
“看着我的眼!”她呵斥一声。
不得已,乌鸫只好看向那大祭司的漆黑双童,此刻犹如与森林里的鹿神相视。
“我注意到了,你在练习用剑。如何?已经准备好在活动中施行最关键的仪式?”
乌鸫知道她问的是什么,自己当然没有准备好,这一刻可不好否定。
“准备……准备好了!”女孩咬紧牙关豁出去了。
“她真的准备好了。”露米亚又看向女儿。
“当然。”维莉卡不忍闺蜜出丑,立刻攥着乌鸫的胳膊:“她会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