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94章 却敌  留里克的崛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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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是森林,北方也是森林。

在森林的夹缝中是较为宽阔的利耶卢佩河河道,以及河畔的农田与村庄。

前进的瑟米加利亚奥克什泰特军浩浩荡荡得抵达下泽米村镇,面对着村镇被破坏的惨状,人们多少知道了此事是何人所为。真相并不重要!倘若不是瓦良格人入寇,平静的村镇怎会被破坏?

所以,一切的责任都是瓦良格人,以及跟在那些恶人身后如同哈巴狗的拉脱维亚人。

联军看到了被洗劫一空的村镇,此刻大首领纳米西斯带领骑兵巡视全军,他奋力高呼:“记住你们看到的!这是瓦良格人所为!杀死他们,保卫我们的财产,保卫我们的家园!”

很多人明明知道这是梅佐特内难民所为,既然大首领这么说了,现在指责难民也没了意义。

再说,那些由难民组成的最后的梅佐特内军,在全新的的战斗中他们必将打头阵。

下泽米村镇的人们就在军中,事到如今家园被毁他们也懒得再怪罪梅佐特内人。

水路并进的人们在当今包斯卡城的位置展开渡河行动。

一条关键支流汇入利耶卢佩河,迫使联军必须通过该支流抵达大河的右岸北岸,方可走在麦苗茁壮成长的农田里直奔梅佐特内。

他们急于赶路,在上泽米村镇没有察觉到这里有着奇怪的马蹄印,在直接淌水过河时,一样没有注意到近岸泥地中的马蹄印记。

因为瑟米加利亚

骑兵很大程度上只是“会骑马的人”,钉马掌与马镫属于高级的玩意,哪怕没有它们,骑兵一样可以进退自如。纳米西斯本人就是两腿夹着马腹,他本人成了罗圈腿,臀部也显得比别的男人肥大,也唯有如此他才能凭借一双腿如夹子一般,将整个夹在马背上不掉。

他与他的骑兵训练得足够娴熟,即便马鞍只是一块铺在马背上的裹布皮垫,他们都能抓住缰绳一记纵跃就窜上马。

他们的马匹没有蹄铁,固然这样的马蹄不够耐磨,介于拉脱维亚地区整体缺石头、土壤偏湿润,马蹄的磨损并不明显,纳米西斯也就没有计划斥巨资跑到尤特文人的地盘,拜托当地匠人给自己的骑兵全体钉马掌。

还有谁如罗斯一样可以大规模装备铁器吗?

纳米西斯的联军兵力极为庞大,这给了战士们前所未有的自信,也令她这位指挥官有了必胜的信心。

“我有兵九千,我的精锐尽出,仅仅靠着人数的优势,我只要发动一次勇敢的冲锋,纵使瓦良格人再摆出该死的盾墙,也会在我洪水般的冲锋下崩溃!那些骑兵又算什么?我的骑兵可以和他们碰一碰,再不济步兵全部压上让那些家伙逃不掉,最后我一战俘获大量马匹,我的权势就更强大了。”

纳米西斯做着美梦,当然为了这一战他也赌上了家族命运。可以打仗的儿子、女儿全部参战,只要打赢,自己家

族的统治就坚如磐石。至于战败的可能……看看这浩浩荡荡的长矛之林吧!难道这世间还有比这更强大的军队么?

兵力数量前所未有,它掩盖了联军诸多方面的劣势。

譬如,这个时代仅有少数军队重视后勤,联军携带的食物不多,糟糕的是其中还缺乏油脂。

战斗是极为消耗体能的行为,仅以留里克为罗斯军做的标准,非战斗时期一名战士一日的军粮配给里必然有一磅麦子,其余的副食虽然五花八门,它们以鱼干和奶制品为主。在副食中的极品就是单纯的油脂,牛奶黄油与驯鹿油是准备量最大的,成膏状的油脂封坛,在军队宿营熬煮麦粥时候一定要放一些,它的目的虽是增加麦粥的口感与香气,客观上也为战士提供额外的超大热量。

完全状态的罗斯军真的参与到战斗,战士的一天伙食之基础主粮将迅速提高到至少三磅麦子。

罗斯军并不能做到大鱼大肉,为了应对鏖战时期的巨量消耗,就只能依靠着高碳水饮食找补。这也是留里克为何计划着罗斯军主力要在拿骚科布伦茨地区驻军,不仅那里是罗斯早早布局的安全区域,更在于当地的物产丰富。普通葡萄酒根本就是一坛轻度发酵的浓葡萄汁,它极为甜蜜!以留里克对于甜型葡萄酒的理解,恐怕从拿骚进口的葡萄酒,那糖含量肯定是超过了一升三百克。那可是一坛“浓糖水

”,就补充战士体力而言实在是神器。何况它也是北方世界过去罕见的果酒,喝着它来补充体力,战士会因自豪而自信。

但是这一切纳米西斯的瑟米加利亚奥克什泰特联军根本做不到。

那些民兵战士带着各种农具上战场,装备量最大的就是长矛。

所谓长矛,一批是真的狩猎用长矛,一批则是用鱼叉、镰刀、匕首做矛头临时制造。

更有

甚者的矛根本就是一根长松木,它至少是笔直的,在前端削出尖刺,这就算矛的。

某种意义上用斩木为兵形容这支民兵武装颇为贴切。

男人女人,老的少的,他们并没有堂堂大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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