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章 案子  不合理真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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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有大致的发案尸检、地点与案情,案卷查找起来倒是相当简单,电子案卷不过几分钟就被调了出来,尔后有刑警迅速过一遍,就给苏平打电话,报了五个名字,他立刻取出纸笔记下。

五人分别叫吴奕辰、巫诚勇、赖国洋、甘正飞和潘周利,五人年纪最大的二十四岁,最小的甘正飞只有十六岁。

以吴奕辰为首。

又过了三分钟左右,苏平又接到一个电话,告诉他说,五个犯罪嫌疑人当中,就在前不久,这五人的终审结果陆续出炉了。

有三人被判处了死刑,分别是吴奕辰、赖国洋和潘周利。

犯罪过程中主动中止犯罪,并劝告其余四人停止结果不成反而被打了顿,事后又主动自首的巫诚勇则尚在讨论当中,他情况相对比较复杂。

辩方律师认为他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包括投药在内的犯罪活动当中,又主动中止了犯罪想法,还有劝止其他人犯罪的实际行动,更在案发后、发案前主动自首,应当予以免罪。

但控方律师则认为,他虽然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却参与了犯罪策划,并且在犯罪发生时也无有意义、行之有效的阻止行为——比如报警,所以可以酌情予以减刑,但不能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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