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乌桓传作“织毼”,注引广雅日:“罽也”,即毛毯。
有病,知以艾灸,或烧石自熨,烧地卧上,或随痛病处,以刀决脉出血,及祝地山川之神,无针药。
贵兵死,敛尸有棺,始死则哭,葬则歌舞相送。
肥养犬,以采绳婴牵,并取亡者所乘马、衣物、生时服饰,皆烧以送之。
特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乎赤山即乌丸山,蒙语谓赤色日乌兰,乌丸为乌兰之转音。
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如中国人以死之魂神归泰山也。
至葬日,夜聚亲旧员坐,牵犬马历位,或歌哭者,掷肉与之,使二人口颂呪文,使死者魂神径至,历险阻,勿令横鬼遮护,达其赤山,然后杀犬马衣物烧之。
敬鬼神,祠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光大人有健名者,亦同祠以牛羊,祠毕皆烧之。
饮食必先祭。
其约法,违大人言死,盗不止死。
其相残杀,令部落自相报,相报不止,诣大人乎之,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赎死命,乃止。
自杀其父兄无罪。
其亡叛为大人所捕者,诸邑落不肯受,皆逐使至雍狂地。
地无山,有沙漠、流水、草木、多蝮地,在丁令之西南,乌孙之东北,以穷困之。
以上引文比较详尽地叙述了乌桓的习俗、制度、法令等,史料价值极为珍贵。
内言“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赎死命”。
明乌桓社会己有贪富两个阶级,富者有罪可用财物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