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章 以一当百  律令大明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俘虏二百四十六人,其中一百二十七人重伤不治

夜袭庆州粮仓军械,当夜大火,敌方无法扑灭,事后敌人投降询问之,当晚焚毁敌五十万石粮草,一百二十万箭矢,其余辎重无数,并有一千守仓士兵被活活烧死

敌军全军猛攻,我方坚守,毛集团使用新型武器,于四个地堡给敌人造成毁灭性打击,更有飞球队空中支援、登州卫死活拖住不放,两个时辰后,敌方四万大军即告溃败

本欲攻城最后一击,敌酋果来却自杀,令其子不兰奚率领残余部众投降我部。我部即刻停止攻击,接受投降,厚葬果来,并俘虏收拢不兰奚残部,现欲押往大营,静待大将军处置

此役,我登州卫并毛集团官兵毫无畏惧,勇敢杀敌,共计斩首两万一千七百二十五级,俘两万五千五百一十九人,其中重伤两千四百余,轻伤一万一千三百余,另有约两千敌人,因被燃烧弹、手榴弹和新式武器所击,尸块残破不堪,无法统计,遂不纳入

战损情况,我方登州卫并毛集团,出征前共三千三百零五人,此役阵亡二百三十六人,其中登州卫一百九十七人,毛集团三十九人轻重伤共五百六十五人,其中登州卫四百二十八人,毛集团一百三十七人。战损比,我方每阵亡一人,敌方需付出一百饶代价,真正是以一当百!”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