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提着一个耐用的牛皮手提包,走了出去。
这么久了,里斯先生应该养好身体了,此时去看他,正是时候。
今天是周六,孩子们应该还在学校上课。
爱丽丝上了马车,就吩咐道:“去职工学校。”
马蹄声咔哒咔哒响起来,马车里却一点都不颠簸。
爱丽丝从手提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弗兰肯斯坦,看了起来。
……
“小姐,到了。”
马车夫的声音打断了沉浸在小说里的爱丽丝。
她提起裙摆下了车,走进了学校。
学校里有三个主要建筑,分别是可以容纳几百人的几间教室、实验室以及食堂。这些都是屠宰场曾经的旧房屋,被爱丽丝请人重新装修了一下。
操场很大,孩子们经常在这里踢足球,几个秋千则是女孩儿们的最爱。
爱丽丝走近了,也没有听见读书声,直到走到教室门口,才听见里斯先生平和宽厚的声音。
座钟响了,孩子们冲出教室,看见了爱丽丝。
“雪莱小姐!”
他们都认识爱丽丝,并且被父母告知,他们之所以能上学,都是雪莱小姐的功劳。
爱丽丝看出他们有些拘谨,于是摆摆手,“去玩吧,我是来找里斯先生的。”
孩子们这才找出足球,跑去操场疯玩。
里斯先生现在看起来比之前好多了,虽然仍旧瘦削,但至少不像之前那么吓人了。
要爱丽丝来说,里斯先生现在看起来,还颇有清矍的科学家气质。
“走吧,去实验室说。”爱丽丝率先走了出去。
里斯先生扶了扶新配的金丝眼镜,跟了上去。
他的眼睛很早就近视了,只不过一直没钱配眼镜,这时候的眼镜是手工磨制的,贵得吓人。
两人在实验室坐好了,爱丽丝才从手提包里拿出之前画了很久的图纸。
“这是人力车?”里斯先生立刻就看出了门道。
爱丽丝纠正了他的说法,“这是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