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8章 雨中浪漫  先生大我十五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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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歌之后乐队便停了下来,到了中场聊聊的时候,路人粉们似乎格外喜欢这个环节。

现在李书遥的能言善道已经在娱乐圈有名声,甚至有综艺节目请他去主持当常驻嘉宾。

老板对此事十分心动,综艺节目跟其他艺饶接触碰撞能给艺人带来大量的话题热度,可惜李书逸却从不考虑这件事。

在他的心里,自己的音乐事业刚刚起步,他不想因失大为了博眼球而忘记自己最初坚持的事情。

灯光之下一切都更加明显,无论是艺人卡粉的皮肤,还是丝丝的雨水,他轻笑着眼底激起一层层浪花温柔的拍打在金色的沙滩上,语气温柔又亲昵,好似睡前男友在你耳边声絮语“雨到秋深易作霖,萧萧难会此时心。今能见到朋友们,鄙人心里十分触动。”

站在舞台最前赌姑娘们五花八门的着话,有的大喊爱他,有的叫他别淋雨,还有人问他刚才跟人家什么了。

他扯扯嘴角,又开始跟观众扯皮“嗯?问我跟经纪人了什么?哈哈,我我饿了能不能先定个外卖送到酒店,最好是热汤的哈哈。”

鞠哥抱着贝斯,他穿的倒是很厚实,只是粉红色的皮衣让他看起来不再是曾经那个摇滚乐队的贝斯手,现在他居然都会在舞台上开玩笑呛声李书逸了“呦,跟经纪人话都醋,了不得。以前现场感觉男同胞更多,自从李书逸来了以后好像姑娘更多了。”

只有关系亲密才会相互没大没的开玩笑,一个乐队里,站在舞台上他们是并肩的伙伴,舞台下他们是搭伙过日子的朋友,仔细相处一些日子之后鞠哥便开始有些喜欢和李书逸合作了。

既然过去只日不可留,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心态年轻起来?

也许岁月真的是一个无情的蹉跎手,年轻时的燥热真的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而冷却下来,即使是鞠哥这种总与人格格不入的态度大师也难以幸免。

越听李书逸的歌,他越觉得适合四十岁的自己。

被鞠哥调侃的李书逸脸颊微微一红,屏幕上看的一清二楚,腼腆的笑着,聪明的脑袋转着寻找回答的话,大部分时候他会避重就轻再换个话题不让暧昧升温“是,我是妇女之友。姑娘们回家多喝热水啊,最好是姜糖水可以驱寒取暖,滋养身体。当然伙子想喝我也不拦着。”

尤其是今日还有那位特别的朋友到场。

是的,他切切实实的看到了,角落里那个与众不同的闪烁的红色光芒,那个被挤在人群之后的身影,可她的目光如此灼热,能在这里看到她是李书逸万万没有想到的,甚至觉得是雨水打湿了睫毛恍惚了双眼。

可红色的光却又时时刻刻提醒着她的存在“刚才灯光一打,我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庞。还有一位特别的朋友。再次感谢朋友们淋雨熬夜来看夜海乐队的演出,你们的到来令我感到额光宗耀祖?一度让我怀疑我是不是已经家喻户晓,因为这个后援团的朋友们有些大张旗鼓。哈哈开个玩笑。朋友们已经淋了一的雨了,现在站在台上能陪大家一起感受秋雨的滋润,同舟共济,感觉很奇妙。”

水汪汪的双眼总是不由自主的朝着那个方向看去,不得不承认他分神了。

站在舞台上的李书逸总把演出放在第一位,把观众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可是今他却难以集中注意力,暂时忘却了这个舞台的来之不易。

因为比起舞台,那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更令他魂牵梦萦。

一个乐队,主唱无疑是观众眼中的焦点,其次是站在主唱身边的吉他手贝斯手,鼓手的存在感最低,因为他总像一个背景板一样被大大的鼓包围隐藏起来。

可飞哥不太一样,因为他的块头他的光头总能让他以千百种方式变得炸眼。

以前在燃指片的时候飞哥多沉默寡言,鞠哥也句句带刺,好似真的从李书逸加入之后这只乐队变得更加随和更加有人情味了。

上了几次节目,做了几次采访后一把年纪的鞠哥和飞哥居然也凭借人格魅力拥有了个人粉丝会。

这在乐队之中是很少见的。

“飞哥飞哥不两句?”,在前台和鞠哥打情骂俏之余,李书逸也不忘了给飞哥递话筒。

然而在人多的时候飞哥还是要绷着他冷酷大哥的高冷人设,面不带笑的上两句,更显他性格实在“有很多老朋友,也有很多新朋友。感谢一直支持我们的朋友。我不太会话,但我今带了一提溜鼓棒,一个乐队里只要主场能就行了。”

“我们是一支年轻的全新的乐队,以后也要麻烦大家多多捧场了。”,年纪是众多新闻媒体用来抨击调侃夜海乐队的一大话柄,然而这三个人却乐得自在,起码他们有了和其他乐队相比与众不同的标签老男人联盟。

飞哥很珍惜再一次站在舞台上的机会,着不是那么动人却十分走心的拉票宣言,眼里总是热泪盈眶,偏巧碰上雨来袭,叫人不知道他是哭泣还是被雨水打湿面庞。

李书逸接话十分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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