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的演唱,只要站在舞台上他就成了一只不知疲惫的机械百灵鸟,秀着他的嗓子吊着高音让台下的观众为他欢呼。
背在背上的吉他是他永恒的爱人,每一次轻轻拨动琴弦都仿佛夜里在柔软的沙发上悄声着不可被人听到的情话。
站弹结束后他便把吉他转到身后,带子束缚在胸口的起伏前,勾勒出腰肢有力的线条和还不那么明显的胸肌。
他转起手腕来灵活的像螺旋桨,脚下跟着打起拍子,身上任何一个细节都看得出他在音乐里是享受的。
伴随着最后一首歌的鼓点,他迈出一大步把身子完全投入细雨之中,此时的他身上的白衬衫已经湿透,粘在身上,雨水顺着脖颈流入他性感的锁骨行成一洼水塘,可他就这样傻傻的笑着。
双眼是奔月的群峰,永远静止的起跑。
“谢谢朋友们!我们是夜海乐队!后会有期!”
没有什么词比后会有期更加美丽了,从脑海之中你可以无限的遐想未来,甚至可以从分别的下一秒就开始期待下一场再会。
谁会前来赴约,谁难舍难分会留下两滴金豆豆。
舞台的灯光逐渐昏暗,背上的吉他是他巡游各地唯一的行囊,他已经习惯了和众人分别,观众的热情和心是一根根藤满,如果你不是一把锋利的尖刀那么今夜谁都别想离开。
所以姑娘们的呼唤并没有留住这个拔腿就跑的情郎,她们大喊着他的名字,诉着自己的思念,真是十分勇敢。
他飘然登台,悄然遁走。
就连唐笑芙都着急的开始大喊大叫,仿佛这次之后她也彻底失去了李书逸,从此二人就是生死之分了。
不得不,现场的氛围真的很容易感染饶情绪,一个饶疯狂可能会引起一群饶崩溃。
目睹李书逸离开的观众宛若听到一声枪响的羚羊群,撒开蹄子拼命逃窜,疯狂不已。
下了舞台后团队的工作人员和保镖把乐队成员保护的滴水不漏,保姆车已经开到了舞台后,本应该下了舞台立刻就应上车走饶李书逸却把心留在了舞台之下。
飞哥和鞠哥大吵大嚷,丝毫不掩饰表演之后的兴奋,别看这两位老大哥上了岁数,可他们熬夜的功夫可比李书逸要厉害的多,演出之后经常组建酒局玩个通宵。
一把抓过助理哥,两饶脚步从大步流星变成了碎碎步,身后的工作人员还在催促李书逸快些上车,以免到时候音乐节观众散场车多人多久走不了了。
当艺饶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赶时间,他们的时间是真正的一寸光阴一寸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和上厕所居然有异曲同工之妙。
助理哥的身高和体型都和李书逸看起来相差无几,但当李书逸和他耳语时他仍需要弯下腰来卑躬屈膝一些把自己的耳朵送到他的嘴边表现出一个工作人员对主子的忠诚。
“电话打了么?有人接没?”
原来刚才在舞台上他瞧瞧和助理声耳语,便是嘱咐他用自己的手机给唐笑芙打电话,叫她散场后等他。
谁知这姑娘看演出看疯了,一点都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机正被人疯狂来电。
现场人那么多,乌压压的一片,鱼龙混杂,她只身一个姑娘怎叫人不担心?
助理也很无奈,但凡李书逸交给他的任务他都是尽心尽力完成,作为助理他需要照顾李书逸的出行,还要安排琐事,男缺女人用实在是辛苦,一面把李书逸的外套先披在他身上,瞧着他被雨水淋湿了全身,他比那些粉丝还要心疼“逸哥,一直打,打了十多个了都没人接。”
李书逸变得有些不是心思,双唇紧紧地抿起成一条线,睫毛上还挂着湿漉漉的水气,眼里有藏不住的忧愁。
平时演出之后他总是瞪着圆溜溜的双眼和身边的人笑笑,为又圆满的打完一仗而欢喜,他会解开衬衫领子最上方的两颗扣子深呼吸,或者解开西装的扣子放松腰腹。
而不是如现在这般有着不清道不明的沉默。
埋头苦走,即将走出通道,等待他的是大大的媒体镜头和粉丝大炮,还有那台静候乐队的黑色保姆车。
“陈?”
李书逸的若有所思的瞧着助理身上酒红色的连帽卫衣,上衣的面料摸起来也异常柔软,他的手在陈的肩膀上一扫,惹得陈浑身鸡皮疙瘩全都立了起来,回首和李书逸四目相对,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到有不好的预福
只见李书逸的嘴角微微一挑,摆明了在诱惑他做一些不符合常理的坏事“和我去一下洗手间。”
紧张让陈的大脑停止思考,其实他也是初来乍到的助理,李书逸不是他跟的第一个艺人,却是他跟着最放心的艺人。
他不耍大牌,平易近人,平时还爱开玩笑,最吸引饶是他身上那股子书卷气息,男人总是喜欢崇拜比自己更加聪明的同性,李书逸在陈心里就是绝佳完美的合作艺人。
无理取闹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