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保住自己的心血,他又不得不这么做。
也幸好如今开了春,草木已经开始开花了,倒是不用担心蜜蜂会饿死。
张星忆听了李同的话,心里终于对他有些另眼相看:没想到他不但有这等心思,竟然还当真养成了?
果然说不愧是慕娘子的胞弟么?
“原来如此,李郎君心思之巧,当真是少见。”
张星忆衷心地说了一句。
李同这几年,一直被李慕死死地看管着,稍有不顺其意,不是打就是骂,就连下人,都被李慕勒令要小心注意他们的郎君。
李同也知道,自己在阿姊眼里,当真是如废物一般,什么也做不成,只会让她操心,自己能安分下来,对她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在经历了被胡人抓走,差点成了口粮的事件以后,李同终于承认了一件事:比起阿姊仅仅来汉中一年多就得到“南乡慕娘子”的名声,自己原来当真是一个废物。
所以自己才愿意给阿姊认错,同时想着要努力证明自己。
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这两年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
要说感觉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
“张小娘子过奖了。”
李同嘴里谦逊着,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
“哦,还有什么?”
张星忆好奇地问道。
“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笔,写字极快。若是非正式文书,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发,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这种事情,应该去跟李慕说啊,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当下就有些呐呐,“张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乡的庄子,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
“且我那个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便让我全心习之。”
“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故对我加以管制,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
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但张星忆听懂了。
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就说起这种事情,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但机会就这么一次,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
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鹅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乡的庄子,要按冯郎君的意思,专心种菜、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
这大批养鹅,自己又没经验,谁知道能不能成?
万一不成,坏了冯郎君的事,那对李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经过田头,看到许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当初自己看不起这地头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气。
唯有自己,一事无成。
想起当初自己曾发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让阿姊和二娘另眼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