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差事差点没让艾玉高兴的跳起脚来,摆出一个剪刀手,大喊一声:耶!
有时候幸福来的就是这么快,不需要你准备,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不偏不倚的砸在你的头上。
艾玉很激动啊,正愁没办法摆脱徐有容这个小麻烦,出了镇抚司,依照小麻烦的个性,成会活不过今明两天。
可现在不一样了,有了同知大人所交付的任务,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逃出南京城,先不管日后回来会怎样,当务之急还是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
到了京师,看能不能托点关系,使点油水,留在天子脚下,到时候看小麻烦怎么找他,再不济拖上两三个月,指不定哪天老国公瞅着老姑娘养在家里也不是个理,将他许配给哪家权贵呢。
不管怎么说,眼下的这份差事对艾玉而言,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艾玉当即抱拳道:“卑职定然不负大人所托,亲手将文书送至指挥使大人的手里,事后全力协助指挥使大人解决此事。”
“知道就行了,你准备何时起身?”
艾玉摆出一副任务重于山的态度,说道:“卑职准备即刻起身,文书早日送到指挥使大人手中,便可及早拿到主动权。”
廖光明完全没察觉到艾玉的小心思,反而对他流露出赞赏的目光,“年轻人办事就是有活力,有本大人当年的风范。”
艾玉:“……”
艾玉很想不明白,是不是每位身居高位者都如此没皮没脸,夸人为何要恬不知耻的带上自己?
廖光明的一番赞赏,让艾玉心底一阵心虚,但也脸不臊红的回了一个谦虚的笑容。
从廖光明手里接过文书,小心的塞入怀中,转身离开了镇抚司,然而却没有回百户所,而是在街上找到当值的校尉,在代人写书信的书生那借来纸笔,写了张条子让他火速带给余洪,而后带着侦察的目光,出了南京城。
没过多久,素衣打扮的余洪背着细软,按照条子上的指示找到了城外庄稼地里的艾玉。
“大人,按照你的吩咐,需要的东西都带出来了,也让校尉通知李总旗,暂离期间百户所一切事务由他代为打理。”
艾玉接过包袱,里面装着锦衣卫公文,百户牙牌以及一套飞鱼服。
从扬州带来的几百两金子,艾玉吩咐余洪只带出了一部分,主要是太多也拿不动,反而过于招眼,避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就让余洪待交给李黑子保管。
艾玉刚将包袱背上肩,余洪就道:“大人,是因为火烧镇守太监府一事让同知大人知晓,打算跑路吗?”
艾玉没好气的赏了余洪一个后脑勺,“大人我像那种没骨气的人吗?再说了,此番去京师是同知大人安排的差事,别哪壶不该提哪壶。”
余洪咧嘴笑了笑,但又道:“大人,同知大人让你此行去京师,可是交付了重要差事?”
艾玉说道:“给指挥使大人送封公文,再给指挥使大人当证词人,没卵子的太监烧了三家百户所,指挥使大人势必要找东厂讨个说法。”
出了南京城,艾玉并未走官道,而是抄了条乡间小道,小麻烦鬼心思贼的很,万一发觉他离开了南京,必然家里下人沿路追赶。
防范之心不可无,特别是对待某只母狐狸。
为此余洪也问过他,艾玉自然不会说是为了躲避徐有容的追赶,而是名曰:欣赏乡间风情。
艾玉二人不紧不慢的走着,也是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台面上余洪是他的下属,实质上艾玉是打从心底将余洪当做交心的兄弟。
不然也不会从扬州带出来,还特意留在身边为他办事。
在说道百户所的时候,余洪忽然想到了什么,对着艾玉说道:“对了大人,忘记告诉你,余总旗又遭罪了。”
艾玉一怔,问道:“前几天不是还躺在医馆,这又怎么了?”
余洪深深地叹了口气,道:“余总旗的伤势谈不上严重,在医馆躺了两天就可下地,今日刚好回家,在路过咱百户所后面的巷子时,发现一只公狗趴在一只小母狗身上,卖力的耸动着屁股,本是一肚子闷气的余总旗见此忍禁不住过去踹了一脚,结果就让两只疯狗一路追咬。”
“身子骨尚未痊愈,怎么能跑过两条疯狗,也幸好让当值的兄弟瞧见,不然余总旗非的让两只疯狗咬死。”说着,余洪的脸上露出一阵痛惜的神情。
艾玉惊呆了,这不是没事作死吗?人家小两口恩爱活塞得正起兴,即将起飞迎来人生的美妙巅峰,忽然让人一脚踹翻,不咬你咬谁?
甚至活活咬死都不过分,也说明李黑子命不该绝,只是这一顿下来,没十天半个月是下不了床了。
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咋还如此闹挺,艾玉不由一阵无语。
同时也为李黑子感到一阵同情,前脚刚让人揍,后脚又让狗咬,这人的运气得背到何种程度才能遇水溺水,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