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四十八章 詹先生,我来了!  我投篮实在太准了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刚进联盟的打法和未来是很不一样的,是个标准的扣将。

这也是他去年还是个新秀就会被邀请去参加扣篮大赛,和詹姆斯以及孙昊同台竞技的原因。

大部分扣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投篮不太行,史密斯也不例外。

他新秀赛季篮下命中率达到56.7%,但是除此之外,他的中距离只有38%,三分更是只有28.8%。

这样算到最后,他整体的投篮命中率只有39.4%。

这对一个外线来说显然是不合格的。

所以今年他为了提升自己开始苦练三分球,外线投篮命中率提升巨大。

这时候的黄蜂队,是一支很重视挡拆和防守反击的球队,他们并不希望史密斯往那个方向发展。

说出来可能有点怪,但是他的这种苦练和黄蜂队的训练方式是冲突的。

再加史密斯在比赛中总爱一些高难度出手,以及刺头属性。

黄蜂队管理层没有对斯科特的决定提出异议,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所以这时候交易已经被雪藏的史密斯,能得到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将,还能拿两个选秀权,黄蜂队自然乐意。

至于掘金队的出发点,绕了一圈还得从去年的扣篮大赛说起。

全明星周末这个舞台曝光度十足,詹姆斯和史密斯在扣篮大赛展现的默契,掘金队管理层是看在眼里的。

再加史密斯防守不错,三分又提升巨大,打法也和詹姆斯很搭配。

至于刺头属性,掘金队管理层也认为詹姆斯的性格能够制住史密斯这类球员。

综合这些,他们会交易得到史密斯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至于这里面管理层有没有征询詹姆斯的意见,或者是不是詹姆斯主动要求的这交易,就不得而知了。

孙昊看到这交易的时候也感到意外。

他所知道的那个历史中,詹姆斯和史密斯是很后期才开始有合作,并且诞生了那个经典的运球到比赛结束的gif图。

但是现在,初出茅庐的史密斯遇开始兑现天赋的詹姆斯,两个人是会重现历史中的“久别重逢”还是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他也不知道。

实打实的说,史密斯的天赋是非常出色的,被球迷称为“集锦堪比乔丹”的存在。

又有一说“JR不神经,天天全明星”。

如果这时候的詹姆斯就能压住史密斯的话,两人的组合很值得期待。

也就是这时候,孙昊觉得詹姆斯有点儿在召集历史武将的感觉。

复制历史中2011诺维茨基的那种神迹?开始变得有模有样的了。

除了这笔交易外,这个截止日就没什么其他特别值得关注的部分了。

包括湖人队,库普切克最后也没能把芬利送出去。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这难度比起当初湖人队交易得到孙昊的都不慌多让。

有的人可能会说倒贴选秀权不行吗?又或者说换个短一点的垃圾合同,再慢慢处理。

或者说实在不行和历史中小牛队那样直接裁掉。

单纯的从处理的角度来说,这都是可行的。

但问题在于湖人队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们那么做。

他们在处理芬利的时候,期望得到的是一个实力和芬利差不多,或者说比芬利差一些的球员。

不为别的,就因为湖人队还要力争卫冕呢。

要是突然少了一个芬利,又得不到回报的话,那就等于是自废武功,得不偿失了。

这才是芬利处理起来最难的地方。

自由市场尘埃落定,NBA的后半赛季也正式开启。

和往年一样,这时候是很多球队选择摆烂还是冲击季后赛的时候。

历史中的这一年,因为2006年届整体新秀质量一般,摆烂的球队并不多。

最终很多球队没到30胜,并不是他们可以摆烂,而是真的烂。

现在的话杜兰特宣布提前参选,他所带来的影响……其实没那么大。

资深一些的球迷对杜兰特当年的球探报告印象深刻。

当时打完大一的杜兰特展现出了自己无与伦比的得分能力,他的球探报告中优点评价也很多:出色的身高臂展,作为大个子拥有出众的投射能力,还有娴熟的控球能力,而且得益于身高传球视野也很出色。

缺点:身体太过单薄,可能无法适应NBA的强度。

这种球探报告作为一个榜眼秀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但这一切都是有理由的,作为NCAA的大个子,他连84KG的卧推一次都完成不了。

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球探们望而却步了。

历史中超音速队会选择他,还真的是他们出了名的那高水平选秀。

现在他大学一年都没读过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